2015年中国农业科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7-12-02 编辑:1041

  中国农业科学院是全国规模最大、学科最全、综合研究实力最强的国家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任务。全院建有2个国家重大科学工程,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2个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52个中国农业科学院重点开放实验室;16个国家农作物、畜禽改良中心,1个分中心;5个国家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24个农业部野外台站;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质检中心,35个部级质检中心;1座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长期库,10座中期库,12座国家农作物圃;1座馆藏文献210万余册的国家农业图书馆。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以其分布在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的39个研究所为依托,坚持“立足科研、质量为本、科教兴农”的办学理念,以“院所结合、两段式培养”为特色,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现已形成包括硕士、博士、留学生和专业学位教育在内的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在读研究生总数4300余人,其中,普通全日制在读研究生2700余人。中国农业科学院现有两院院士11人,导师1144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18人。导师队伍中,在职国家级专家24人,省、部级专家220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6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4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217人。任课教师350余人,其中近70%教师为我院导师,30%聘请周边高校知名教授、专家和学者授课。

  中国农科院现有学科涉及农学、理学、工学、管理学4大门类,涵盖了17个一级学科,其中有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生态学、农林经济管理和生物学10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5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6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另外还有2个专业学位授权资格。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1999年被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获“北京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有4篇博士学位论文荣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6篇获提名,2篇获“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以来,研究生院以农学门类第一名连续荣“中国一流研究生院”,在全国研究生院综合竞争力排名中进入前三十强。

  为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2015年我院将继续加大招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力度,增加招收人数,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具有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在校前三年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5%以内,“985”或“211”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2)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通过英语六级者优先。

  4.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者或在其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程序

  1.考生应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2.考生请于9月30日前登录我院“硕士推免报名系统”(https://stu.gscaas.net.cn),在线填写报名申请,提交并经研究所审查通过后自行下载打印《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按系统要求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ZIP压缩包格式,大小不超过30M):

  ①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②由毕业学校出具的推免资格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③本科成绩单(加盖公章);

  ④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⑤发表的论文、文章和奖励证书。

  3.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由申请研究所通知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或10月)。复试时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参加复试时务必携带盖章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须与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一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4.所有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登陆“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录取等手续,未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允许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三、其他事项

  1.2015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研究所、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请参考我院2015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导师情况请登录:

  https://old.gscaas.net.cn:8081/tutor/doctor_tutor.asp查看。

  2.如考生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仍未取得正式推免资格证明,可先由毕业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待复试结束后再补交推免资格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接收资格。

  3.凡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均免一年学费,优秀推免生(来自“211”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成绩排名在本科专业5%以内)免三年学费,同时推免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年)。

  4.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62162692,82106766

  电子邮箱:yzb@ca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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