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介绍

发布时间:2017-11-26 编辑: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是我校最年轻和最具活力的学院之一。我校法学专业创建于1992年5月,2003年9月成立法学院。法学院下设四个学科组: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诉讼法学和基础法学学科组;设有贵州师范大学知识产权中心和贵州省法律援助贵州师范大学工作站;贵州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挂靠我院。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48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8人,硕士生导师9人,博士生导师1人;博士后1人,博士4人,在读博士6人,硕士21人,在读硕士5人;有司法资格证教师10人;校法律顾问5人。专职教师大多毕业国内著名大学科研院所。学院建立客座教授体系,聘请了全国多位著名法学家和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做兼职教授。

  在原有的三个硕士点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学教育教学论和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的基础上,2011年4月法学院成功获批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现设有法学硕士研究生二级学科四个: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和民商法学。全日制本科专业方向共5个:法学、法学(经济法方向)、法学(商法方向)、法学(知识产权方向)、法学(司法实务方向);目前,学院已形成成人教育学生、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的人才培养格局。

  展望未来,法学院还将继续加强科研工作,增加科研投入,开创科研新局面,提高整体学术水平。法学院将将秉持“慎思笃行,博学致新”校训,发扬学风活跃、治学严谨的优良传统,团结奋斗,同心同德,充分发挥学院优势,努力培养具备深厚人文素养、崇高法律信仰、娴熟法律技能、较强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法律专业人才,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为适应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学院将创造条件,开辟与社会各界联合办学的新途径,把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办成贵州一流、全国知名的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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