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1041

  亲爱的同学:

  你好!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2014级硕士研究生!

  现将入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4年9月12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开学前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报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1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体育场。

  三、特别注意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有关事宜

  1.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缴费回单等原件,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注册。

  2.照片:因入校后要办理有关证件,请提前准备好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八张。

  3.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外省党员须持县(或以上)级别基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本省党员须持县(或以上)级别基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至“中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本省党员去向都填写“中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2)团组织关系:介绍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新生被录取学院的分团委。

  4.户口迁移

  (1)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释义》第三十八条,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证明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学校开学后,迁入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新生的户口迁入手续,公安机关提倡、鼓励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不迁移户口。

  (2)研究生户口自愿迁往学校,在学期间,除退学、转学外户口一律不得迁出。

  (3)户口迁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户口迁移证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身份证编码准确无误,其出生地、籍贯要到地级市(例如:浙江省杭州市、上海市浦东区),不能有手工涂改的痕迹,迁移证上必须要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请直接让迁出地派出所重新开具,填写不规范的迁移证将无法落户。

  户口迁移如有疑问可咨询我校保卫处户籍管理金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15110。

  5.生活用品:被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自备。

  6.医疗保险:根据《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杭政办[2013]8号)及政府有关规定,在杭高校学生须办理杭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城居医保”),保险费每年60元,每年9月从“校园一卡通”内扣取。同时办理“商业补充保险”,每年30元,三年90元一次性现金缴纳。医疗保险详情可看校医院的《大学生城居医保和商业补充保险介绍》。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医院0571-86919068;86919067;86919177,转822,咨询吴老师(医疗保险咨询)。

  校医院根据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研究生新生入学需提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婚姻状况调查表》,请及时按要求填写、盖章,报到时交学院辅导员。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医院0571-86919068;86919067;86919177,转812,咨询汪老师(婚姻调查咨询)。

  五、缴费须知

  1.缴费额度

  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年,根据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请学生根据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专业按以下额度及时缴费:

  (1)住宿费、体检费:每生每年缴纳住宿费1200元,一次性缴纳体检费60元,合计1260元。该两项费用所有学生都需缴纳,与学费互不包含。

  (2)学术型硕士新生学费: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每生每年缴纳学费8000元。

  (3)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学费(见下表):

专业类型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费(元/生·年)

专业学位

会计硕士(MPAcc)

125300

10000

集成电路工程

085209

10000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8

10000

控制工程

085210

10000

计算机技术

085211

10000

软件工程

085212

8000

机械工程

085201

8000

工业工程

085236

8000

物流工程

085240

8000

资产评估硕士(MV)

025600

8000

工商管理硕士(MBA)

125100

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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