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介绍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


  公共管理学院集中了内蒙古师范大学管理学学科的有生力量,立足于培养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管理人才。现有两个本科专业和一个专业硕士(MPA)学位点,是学校重点发展的新学院。专任教师均为管理学专业科班出身,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杨一江校长兼任学院院长。

  学院的本科生培养自2001年起,已积累了八年的办学经验。八年来,始终坚持有自己特色的培养方案,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高。使学生经过四年的学习后,能够成为掌握管理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必要的技术与方法,具备基本管理素养和初步的研究能力,综合素质较高的管理者或研究、教学人员。学院现有工商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两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八年来,已向区内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输送了五届合格毕业生。学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重视,大多成为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工作骨干,也有不少人成为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考研率逐年提高,不少同学考取全国著名学府,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 2009届毕业生考研成绩尤为突出:有17.8%的学生考取区内外(区内只有1名保送的)研究生,其中,53.85%为国家985及211重点大学,23.77%为省属重点大学;历年向自治区组织部推荐的选调生,全部通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笔试和面试,并被组织部录用。

  实际就业率连续四年名列学校前茅(2009年的就业率有待9月份统计)。2008年被学校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学校奖励。

  2007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成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单位。是全国100所、自治区内2所,有权举办MPA教育的学校之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给予学校大力支持并担任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顾问,学校陈中永书记和杨一江校长亲自担任主任委员。自2007年起招生,现有两个年级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院就读。

  公共管理硕士(MPA),主要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学院还承担着自治区干部自主选学培训班的工作任务。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指定的干部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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