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16考研复试细则

发布时间:2017-03-21 编辑:张莉

  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公布了关于2016考研复试细则,请相关的考生尽早做好考研复试的准备工作,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详细内容,供大家阅读查看。

  一、复试原则

  硕士研究生实行差额复试的办法,按不低于招生名额的120%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复试。

  2016年学术型复试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大气科学学院且满足兰州大学公布分数线考生和申请第二志愿调剂大气科学学院且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考生。

  二、复试须知

  1.考生于指定时间自行到兰州大学校医院空腹体检,带一张1寸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考生在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或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必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印章);

  (上述材料需A4幅面复印)

  (5)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享受“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按照《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要求,复试考生应交纳复试报名费。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30元/门·人,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人,即:非同等学力考生5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110元/人。复试报名费由学院统一代收取,专款专用。

  4.考生在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复试报考费、体检费等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复试时间

  体检:3月18日上午08:30—12:30

  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

  报到:3月16日下午14:30—17:30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观云楼1726

  笔试:3月17日上午9: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观云楼2009

  面试:3月17日下午14:00—18:00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观云楼1720、2008

  四、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时间3小时,闭卷)主要为专业课测试;面试主要为专业知识口试、外语听说测试。

  五、复试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英语测试×20%+综合能力测试×80%

  六、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不予录取。复试后按最终成绩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查:参加复试的考生要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考生本人填写”栏必须由考生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严禁他人代填代签。院党委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未尽事宜,参照兰州大学文件。

  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91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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