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专业介绍:课程与教学论(音乐)

发布时间:2017-12-01 编辑:1041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专业介绍

  一、学科专业简介

  音乐课程与教学论是教育学科的一个分支学科,该学科在经历了一定时间的历史发展之后,呈现了理论与实践高度融合、研究领域日趋专业化的发展态势。本学科是在教育学理论的基础上,着重研究音乐教育与教学的基本理论问题;音乐教育发展的历史沿革、音乐课程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音乐学科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应用;音乐教育理论的实践等问题。

  本学科的发展目标是借助国内外音乐课程与教学论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咨询,为普通高校音乐(教师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提供参考,并将此学科的发展纳入到音乐学理论研究的整体框架中,为音乐教育、教学的发展提供理论基础。

  二、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音乐教育与教学研究人才。

  1.培养学生对音乐教育本质的深刻理解与认识,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对音乐教育事业的热爱。

  2.通过研究和学习,掌握坚实的音乐教育理论基础;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能用一门外语熟练的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形成严谨的治学态度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提升专业品格。

  3.合理建构学生成为未来社会音乐教育发展所需高级人才的各种潜质。

  三、研究方向

  音乐教学论依托我院多年普通高校教师教育音乐教育的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的丰硕成果,以科学的音乐教育观念为依据,合理的培养方案为保证,培养具有一定音乐教育理论研究能力的复合型音乐人才。其专业骨干课程包括音乐技能课程教学研究、民族音乐学教学研究, 外国音乐史论教学研究、音乐作品分析方法论研究、基础音乐教育热点问题研究等课程,课程体系突出了音乐综合能力的核心价值,紧密结合学科教学论的研究方向,力求为社会培养出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与教学、科研能力的硕士研究生。

  四、学制年限及应修学分

  学制年限一般为3年。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1.采取理论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及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2.采取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

  3.培养计划和研究生本人商量后制定,以推进研究生的个性化培养;

  4.硕士研究生教学形式应灵活多样,提倡采用研讨班、专题式、论坛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等有机结合,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5.有计划的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我院授课,或派出研究生到其他著名学校或研究院所修读部分课程,提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研究院所互相承认学分,联合培养研究生。

  六、科研能力与水平要求

  1.科研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至少一篇本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论文,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

  2.在读期间,必须参加本方向的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或活动至少一次;

  3.以研讨班形式、专题性内容、按专业方向进行相关文献阅读;

  4.在读期间,必须作为主讲人独立进行至少十次的硕士研究生学术论坛活动。

  七、其他培养环节

  1.实践环节

  (1)协助导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主持课堂讨论、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和教育实习;

  (2)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实践活动。

  2.文献阅读报告

  充分发挥经典文献阅读在夯实硕士生本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中的作用。各培养单位在为每名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应制定经典文献阅读计划,并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提交二份书面文献阅读报告,考核合格后计1学分,未完成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3.学位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完成各项必修环节,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学位论文是为了培养硕士研究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负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选题应在学术上具有一定意义,在了解本研究方向国内外发展动向的基础上突出自己的研究特点,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的见解。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导师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硕士生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不能少于一年。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二学期期末或第三学期起初完成。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文献阅读、选题的实用意义或理论意义、范围、研究方法、预期达到的水平、存在的问题等。开题报告必须公开进行,由本院院长、导师及有关教师组成开题小组,集体评议,写出评语并给出开题意见。开题通过方可给予学分。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经导师同意后,即可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在硕士论文答辩前,必须公开发表一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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