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工业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12-02 编辑:1041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2015年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二、接收推免生的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一等新生优秀奖学金(12000元/年)和助学金(8000-9000元/年);此外,硕士攻读期间成绩优异者还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其他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等。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院校、“985工程”院校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百人计划“校长特别奖学金”30000元;对来自本校南京工业大学、本科阶段综合成绩排名前3%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百人计划“校长特别奖学金”30000元。

  三、接收推免生的申请材料:

  凡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报考南京工业大学2015年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生,需在复试时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报到时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考察方式由各接收学院自行确定。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发送复试通知,具体复试时间与安排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待录取工作必须在2014年10月24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zb.njtech.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究生院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具备推免资格后,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或者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的拟录取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期间不再安排推免生体格检查,本校推免生的体检统一安排在2015年4月份统考生复试时进行;外校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选择参加统考生复试体检,或在接受我校待录取后自行至二甲医院(县级人民医院)以上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至我校研招办。推免生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4、咨询及申诉渠道: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025-58139201、58139194,南京工业大学纪委举报电话025-5813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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