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考研招生专业目录

发布时间:2017-12-13 编辑:少冰

  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前身为海洋药物与食品研究所,始建于1980年,是我国高校较早从事海洋药物研究与开发的教学科研单位之一,是中国海洋大学“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单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2017年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考研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学院简介

  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是我国高校较早从事海洋药物研究与开发的教学科研单位之一,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单位之一,也是国家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大平台——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建设的主要承担单位之一。

  学院现有教职工116名,其中教授31人,副教授14人,是一支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十二五”863专家、国务院第七届学科评议组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及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组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教育部优秀创新团队。学院拥有药学硕士、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药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药学国家特色学科以及药物化学山东省重点学科,形成了以海洋药物研究为特色的相对完善的药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设有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功能实验室、海洋药物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糖科学与糖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海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高校海洋药物研究开发协同创新中心,以及海洋药学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青岛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和基地,拥有设施优良的研究实验楼7800m2,仪器设备总值7300余万元。

  学院主持承担了“973”计划、“863”计划、“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课题,是国家海洋药物研究领域重大科技计划主要承担单位之一。开发上市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第一个现代海洋西药PSS为代表的4个新药及系列生物工程制品,并实现了产业化;目前有4个国家一类候选新药进入临床研究阶段,4个候选海洋药物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以8130万美元向国外转让了第一个海洋药物。研究成果先后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全国科技大会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山东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等10余项。

  2011年以来学院发表SCI收录论文400余篇,其中一、二区论文130余篇,立项经费1.62亿元。主持编著了我国首部大型海洋药物典籍——《中华海洋本草》、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海洋药物学》以及《糖药物学》、《海洋天然产物与药物研究开发》专著;获授权发明专利60项,实现科技成果转化12项。

  学院注重学术交流与合作,在资源共享、人员互派、科学研究等方面与国内外知名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密切的合作网络。毕业研究生主要从事科研、教学、药物和生物制品的研发等工作,或到欧美等发达国家深造。

  二、招生专业目录

  联系电话:0532-82031901联系人:王老师

专业的代码与专业
名称

全日制
拟招生人数

非全日制
拟招生人数

初试考试科目

复试笔试科目

100701药物化学

19

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4专业基础综合A

药物化学

100703生药学

2

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5专业基础综合B

药学分子生物学

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2

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6专业基础综合C

细胞生物学

100706药理学

3

0

药理学

085235制药工程
(专业学位)

45

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47有机化学B或948生物化学C

药物化学或
药学分子生物学

以上全日制拟招生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我院2017年预计招收学术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14人,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15人,具体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院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或在职考生。

注:1.专业基础综合A——《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部分)、《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综合B——《有机化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综合C——《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
2.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或在职考生。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等内容。其中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验学科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操作技能,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以及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中的心理素质测试、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操作×2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实践操作环节测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

  四、录取

  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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