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上海师范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与全球视野,系统掌握金融专业知识,熟悉全面金融机构管理与资本运营管理技术,擅长金融量化分析与计算,能够胜任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中投融资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创新型中高级全球金融管理应用创新技术人才。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本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欢迎各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优秀本科推免生报名。
在符合国家招生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获得FRM、或CFA、或CPA、或金融类从业人员资格、或量化分析软件实现、或外国语语言能力等方面的投融资行业中从业所需资质证书的考生;欢迎已部分通过相关证书课程的考生报考;也欢迎已有本领域的研究成果(如文章)的考生报考。
三、考试
1.初试
第一单元科目 |
第二单元科目 |
第三单元科目 |
第四单元科目 |
总分 |
101-思想政治理论 |
204-英语二 |
303-数学三 |
431-金融学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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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
100分 |
150分 |
150分 |
500分 |
前三个单元为国家统考,考试要求见教育部相关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