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具体安排

发布时间:2017-03-28 编辑:张莉

  上海师范大学已将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以及体检的具体安排公布了,请各位考生注意信息更新,及时做好考研复试体检的工作安排,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我校复试由各学院分别组织,具体复试报到时间、地点(全部在徐汇校区)、科目等要求公布如下,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各学院具体安排。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参加复试,调剂生复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由学院另行通知,其他要求参见本公告:

  1.复试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特别注意:研招网上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者,必须在4月20日前完成学籍认证(针对于应届生)或者学历认证(针对于往届生)。具体方法: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提供教育部指定认证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指定认证代理机构名单公布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栏目)。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给相关学院教务员老师。如果不能按时做出相关认证或者提供虚假报告,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2.复试时必须带一张1寸照片(体检表上用);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课程;MPA、MTA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4.复试后合格考生向学院领取“拟录取考生须知”、“调档通知”和“函调表”给到原档案单位,定向就业原单位的考生还需签合同,具体请仔细查看拟录取考生须知或询学院。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必须及时在研招网上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过时取消拟录取资格;

  5.推免生这次不用再参加复试,但须参加体检和签合同,保留资格者则在返回报到那年参加体检和签合同;

  6.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我们将在本网站更新,请随时关注,恕不个别通知。

  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凡是复试通过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没有校医院的体检合格通知,将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现将体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3月22日、24日、27日、29日、31日;4月7日、14日、19日。

  (上午8:00—10:15,下午13:00—15:15)

  二、体检地点:上海师范大学校医院(徐汇校区)四楼

  三、注意事项:

  1、带好身份证和圆珠笔。

  2、将体检表上个人信息填写完整。

  3、在体检表贴照片处粘贴照片。

  4、体检当日清淡饮食,勿戴隐形眼镜。

  5、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生,带好怀孕证明。

  6、有心、肝、肺等器质性疾病者带好病史。

  7、体检费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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