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考研招生综合考核方案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
时间 |
地点及说明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报到时间: 12月14日 8:30-11:30; 13:30-17:00 |
一、报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111室 二、报到时每人将随机抽取一篇英文论文,据此撰写英文论文小结及论文评价。 1、英文论文小结(请用英文撰写); 2、论文评价(请用中文撰写); 3、其他看法可以补充在最后。 注:以上1、2、3请合并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12月15日11:00之前提交至会计学院111办公室。 |
面试时间: 12月15日 13:00-18:00 |
一、候场地点:会计学院206室 面试地点:会计学院218室 二、面试个人陈述时间10分钟,提问回答20分钟。 |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面试 |
70 |
对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对研究的兴趣;英语口语;其他面试老师认为必要的问题 |
科研能力考核 |
30 |
英文论文小结、论文评价、研究启示等;研究计划的答辩 |
三、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满分为70分,科研能力考核满分为30分,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科研能力考核成绩。考生需在综合考核期间须填报是否愿意接受调剂专业。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招生名额,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调剂意向进行录取。录取结果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四、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和应届生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核报到当天(12月14日8:30-10:30或14:00-16:30)至国定路校区研究生院楼105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五、其他注意事项
以下材料请于综合考核报到当天(12月14日)提交至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111室张老师。
1、体检报告。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应在参加考核前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以下材料如未交齐需补交:
1) 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盖章)、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盖章)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
3)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4) 报考登记表上一寸照片。
六、未尽事宜
本细则规定与其他未尽事项,以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