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上海财经大学数学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考研招生综合考核方案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
时间 |
地点 |
应用概率 |
2016年12月27日(周二)下午1:30-4:30 |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 上海财经大学 红瓦楼726室 |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专业能力考查 |
30% |
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的评审,满分100分。 |
综合能力面试 |
70% |
政治态度(7%)、外语听说能力(7%)、语言表达能力(7%)、思维敏捷程度(7%)、专业基础知识(36%)和科研计划(36%,包括1、对报考专业领域的理解认识;2、将要开展研究的简要计划),满分100分。 |
综合能力面试采用报告的方式,请每位学生提前准备PPT/PDF演示文档,报告15分钟,提问5分钟。按如下内容顺序进行报告,并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
1.英语自述;
2.自身的研究经历,包括正在做的或之前所做的研究的简要陈述;
3.提交的研究计划的简要陈述。
考官根据报告和回答问题情况,对政治态度、外语听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程度、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计划评价考核。
三、录取方案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包括专业能力考查(满分100分)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后综合考核总分=专业能力考查×30%+综合能力面试×70%;拟录取名单将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排名确定。录取结果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应在参加考核前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并于综合考核阶段将体检报告提交至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红瓦楼914室江渝处(电话:021-65903843)。如有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请在综合考核时提交。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复试当天(8:30-10:30或14:00-16:30)至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楼105室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查。
五、未尽事宜
本细则规定与其他未尽事项,以数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