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大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7-02 编辑:张莉

  面对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类型行业的不断进步、不断发展的要求,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苏州大学在扬中举办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在职研究生班,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查看。

  一、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在国民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展积极作用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的科学研究人才、工程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等学校师资。具体要求如下: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年轻一代;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的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了解本门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专业书刊的阅读,并能撰写论文摘要。

  4、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报名条件

  本专业的招生对象包括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包括部门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和其它等)、中小学与学前的教师、政府和企业人事部门的管理人员、政府和企业培训部门的主管、以及有意于进入教育培训领域的社会各界优秀人才。

  本科毕业拥有学士学位(研修但不申请硕士学位可放宽至大专)

  三、课程设置

专业课 教育学原理、教育研究方法、 课程与教学论
选修课 课程理论发展研究、教育哲学、中外教育名著选读、教学设计、教育管理学、课程管理专题、教育社会学专题

    四、报名须知

  所需材料: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位复印件、一寸正身免冠照片2张。

  五、学制:两年

  六、学位与证书

  1、根据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要求,经过考试,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专业课成绩均合格,达到规定学分者,颁发《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以上证书可作为学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同等学力的参考依据。

  2、符合国家学位办以及苏州大学研究生院规定者,可申请硕士学位。按学校有关规定为其安排指导教师,进入硕士论文撰写程序,论文答辩通过后颁发苏州大学硕士学位(教育部门统一监制、统一编号)。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5136459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