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网报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


  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

  1、请关闭或卸载具有窗口拦截功能的软件,另外WINDOWS XP用户请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关闭方法:打开Internet Explorer,在“工具”菜单中,选择“弹出窗口阻止程序”,然后单击“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即可);

  2、关于参考教材、复试内容、专业介绍、往年录取数据等详细情况,请直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右上部“常用本地链接”()“历年资料库”中查询。

  3、如果对考试科目有任何疑问,尽快向该招生单位反映;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的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关于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考生报名条件的说明:
报考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的自考生须在现场确认之前拿到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名,否则不能报考。网络教育考生须在现场确认之前拿到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名,否则不能报考。

  5、关于专科生报考条件的说明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

  6、关于网上报名信息的说明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等的说明。
  请参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说明。

  8、凡在校硕士生再次报考我校2012年硕士生的,请报名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并出具考生本人在读学校同意再次报考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接收报考。

  9、注意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以便于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过程中的沟通。

  10、对于往届考生,请务必认真填写学历、学位等信息;如经教育部统一校验发现问题(如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11、国防生报考,务必在“备用信息”中标注“国防生”字样。

  12、如还有其他疑问,请于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联系:
  学校代码:101412
  通讯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10870
  网址:http:/yjsxy.sut.edu.cn;
  电话:(024)25496237;传真:(024)254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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