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单位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6 编辑:


  我校招收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须具备的报考条件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见西北政法大学网站)。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
  1.上述(一)至(五)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符合:

  1.上述(一)至(五)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可以报考)。
  推免生须是经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复式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我校接收报考考生范围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我校接受以下考生报名:
  1.报考本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本校的社会考生。
  3.报考陕西省外招生单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推荐免试生在原推荐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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