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工商管理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成绩×40%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根据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两门课程中有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按照《长江大学关于研究生教育学费及助学金的暂行规定(试行)》,《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