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6 编辑:少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成立于2000年5月,由原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经济学系和国民经济管理系合并重组而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学院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由原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经济学系和国民经济管理系合并重组而成。现有教职员工74人,其中教授26人(含博士生导师23人),副教授1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职工52人;有24人曾经或正在国外学习、进修或从事合作研究。

  学院主要从事理论经济学的教学与科研活动。教学科研机构包括经济学系、国际经济学系2个系和经济史研究中心,设有6个教研室和经济研究所、生态文明与可持续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所。我院理论经济学1981年获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1983年获中国经济史和中国经济思想史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1990年获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1992年获在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资格,1995年被批准为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获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同时被批准为博士后流动站。至此,我院现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授予权,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有6个博士点,即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学、经济思想史、世界经济;有8个硕士点,即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学、经济思想史、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国际商务。经济学院已形成从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各个层次的学科培养体系。

  二、招生计划

  2017年各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列表如下(含中南经英夏令营):

专业名称

拟接收人数

政治经济学

3

经济史

2

经济思想史

3

西方经济学

12

世界经济

5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3

国民经济学

3

国际商务

13

合计

44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考生注册及付费。2016年9月20日,开通已审核通过推免生的注册、网上支付功能。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

  2.考生报考及接收学院发出复试通知。2016年9月28日,开通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我院将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一般三天内会有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电话咨询申请学院)。请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于10月10日前网上填报志愿,逾期填报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接收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4.复试内容。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等,其中笔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为100,申请者以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之和排序。

  5.确定拟录取名单。各接收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收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接收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

  1.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和委托培养等类别除外。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3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4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2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5.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学位类型及学科门类排名前10%的新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6.综合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2%,奖励标准为1500元/生;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包括课程学习奖、道德风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等,奖励比例为8%,奖励标准为300元/生。

  7.“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8.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六、信息公示公开

  1.我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拟录取名单除在接收学院公示外,还将全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s://yzb.znufe.edu.cn,邮箱: yjszsb@znufe.edu.cn,微博:https://weibo.com/znufeyzb。

  2.校纪委。电话:027-88386336,邮箱:jcc@znufe.edu.cn。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7-88386697

  联系人: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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