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研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12-05 编辑:少冰

  2017考研已经悄然到来了,相关的考研信息也相继出台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中山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研招生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招生计划

  “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就业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2017年我校拟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26名、硕士研究生64名。

  二、招生政策

  “骨干计划”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我校另行公布。

  被录取的 “骨干计划”考生均须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骨干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如报考博士研究生,须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且只能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须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1.报考“骨干计划”的资格确认由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2.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中山大学2017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3.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

  四、招生专业

  1.《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可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

  2.《中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专业均可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

  3.“骨干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将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4.招收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超过10%;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原则上将不低于80%。

  五、其他事宜

  1.硕士研究生考生须于2016年11月5日前,将《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寄至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邮编:510275,电话:020-84111686);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结束后7天内(具体网上报名时间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告),将《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寄至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被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直接进入我校学习;未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需在“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基地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方能进入我校学习。被录取的“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我校学习。

  3.被录取的“骨干计划”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基础培训费由基础培训基地按国家规定收取),我校将按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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