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1041

  郑州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一、接收推免生的奖励政策

  ①我校接收的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

  ②研究生院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综合考评,复试优秀(复试录取综合排名前5%),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0%的推免生除可享受学校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外,还可获得优秀考生奖学金2000—3000元。

  二、参加全国统考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

  ①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复试成绩优良的考生,可享受我校相应奖学金。

  ②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高于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根据专业情况),复试成绩优良,可享受我校相应奖学金。

  ③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成绩总分高于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10—20分(根据专业情况)以上,第二志愿调剂到我校,复试成绩优良并被录取的考生,可享受我校相应奖学金。

  ④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0%,且复试综合排序在本专业前5%的考生,可获得优秀考生奖学金2000—3000元。

  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且复试综合排序本专业前5%的考生,可获得优秀考生奖学金2000—3000元。

  ⑤参加西部支教团符合考研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国家政策可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的政策。

  以上优惠政策,不适用于上述高校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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