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筝的人书评
追风筝的人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下文是励志网整理的追风筝的人书评,希望能帮助到你。
追风筝的人书评【1】:对友谊最大的误解,就是认为它是万能的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平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属于物理学讲究的理想状态,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友谊和爱。
是在困难之中由弱变强的柔韧派还是在权衡利弊之中土崩瓦解的懦弱派。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追风筝的人书评【2】:爱的炮灰
对于总是在奉献的羔羊,我们会有意无意地推动它走向这样一个结局:彻底为自己献身。否则,便只有我们为它献身,因为它此前的奉献是如此之重,我们已无法承担。
所以,在小说、电影和电视中,我们常看到这样的局面——勇于献身者,最后的结局常是彻底献身。
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
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是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凌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这部小说中,高潮一个接一个,但不管情节多么令人震惊,它们似乎都是可信的,因为伴随着的细致的心理描写会令你感觉到这一切的发生仿佛都是必然。
例如,小说末尾的一个高潮——11岁的索拉博的自杀,看似离奇,但假若你沉到索拉博的世界里,站在他的角度上,想象你便是他,那时你会明白,自杀是这个遭受了太多磨难的小男孩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忠诚的爱——你就要甘愿做我的炮灰】
决定为《追风筝的人》写一篇书评前,我在豆瓣网上读了大量书评,看到了大多数书评都在赞誉哈桑的单纯、忠诚、纯良和正直。
或许,许多人会感动于小说第一页的一句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
听上去,这是多么忠诚的爱。
然而,当我读到这句话时,却痛苦起来,我讨厌这个句子,以及这个句子中对哈桑这种情感的赞誉。
因为,这让我想起最近常在我脑海盘旋的一个词汇——爱的炮灰。有时,我们会甘愿做一个人的炮灰,觉得那样才有爱一个人的感觉;有时,我们会要求别人做自己的炮灰,以此来证明这个人的确爱自己。
当阿米尔——抑或作者——在怀念“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时,其实就是在渴望哈桑做自己的炮灰。
阿米尔少年时的确有这样的渴望,他和哈桑有过以下一段对话:
“我(哈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哈桑的反问令阿米尔尴尬,他宁愿自己没有质疑哈桑的忠诚。然而,哈桑不久后还是做了炮灰。
那是阿米尔12岁哈桑11岁时,他们参加喀布尔的风筝大赛,这个大赛比的不是谁的风筝飞得更高更漂亮,而是比谁的风筝能摧毁别人的风筝,最后的唯一幸存者便是胜利者,但这不是最大的荣耀,最大的`荣耀是要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
这一次,阿米尔的风筝是最后的幸存者,而哈桑也追到了最后一个被割断的蓝风筝。阿米尔无比渴望得到这个风筝,因为他最大的愿望是得到父亲的爱,他认为这个蓝风筝是他打开父亲心扉的一把钥匙。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鸡奸,这是阿富汗男人最大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
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爸爸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
阿米尔明白自己的心理,他知道胆量是一个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确在想:
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
哈桑知道,阿米尔看到了他被凌辱而未伸出援手,但他还是选择一如既往对阿米尔奉献他自己。
所以,当阿米尔栽赃哈桑,造成哈桑偷了他的财物的假象时,他捍卫了阿米尔的荣誉,对阿米尔的爸爸说,这是他干的。
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仍是在做阿米尔的炮灰。当时,他被拉辛汗叫回来一起照料阿米尔的豪宅,但塔利班官员看中了这栋豪宅,并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极力反对,结果他和妻子被塔利班枪杀。
做阿米尔的炮灰,这主要还是哈桑自己的选择。
对此,我的理解是,我们爱一个人,多是爱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如果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越多,我们对这个人就越在乎,最终会达到这样一个境界——“我甘愿为他去死”。
或许,喜爱《追风筝的人》的一些读者会对我这种分析感到愤怒,觉得我并不理解这样一种伟大的情感,但通过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言语,我们会看到,导致这种奉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深深的恐惧。
【他为什么甘愿去做炮灰?】
当知道了哈桑是自己的弟弟后,阿米尔去了喀布尔,从已成为塔利班官员的阿塞夫的手中将索拉博带回了巴基斯坦,而代价是险些被阿塞夫打死,如若不是索拉博用弹弓将阿塞夫打成独眼龙的话。
在巴基斯坦,阿米尔求索拉博跟他一起去美国。索拉博一开始没答应,并说出了他的担忧:“要是你厌倦我怎么办?要是你妻子不喜欢我怎么办?”除了阿米尔,幼小的索拉博已没有其他亲人,这时,他作为一个孩子产生这样的担忧不难理解。
不过,在我看来,这更像是索拉博在替父亲说出他的心声。原来,哈桑之所以做炮灰,为了阿米尔的一个蓝风筝而被凌辱,为了阿米尔的豪宅而和妻子一起被枪杀,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担心阿米尔会厌倦自己,会不喜欢自己。
这就很像一些家庭,那些最不受宠的孩子,反而常是最“孝顺”的孩子,他们在成年后为了得到父母的欢心会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以至于严重忽略自己的配偶和孩子的幸福。
绝大多数孩子学会说的第一个词汇是“妈妈”,而哈桑说出的第一个词汇却是“阿米尔”。这个细节的直观理解是,哈桑将阿米尔视为最亲近的人,象征性的理解则是,阿米尔是哈桑的“心理妈妈”。
所有的孩子都渴望获得“心理妈妈”的爱,为了达到这一点,他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哈桑不例外,阿米尔也不例外。阿米尔说出的第一个词汇是“爸爸”,那么爸爸就是他的“心理妈妈”,为了获得他的爱,阿米尔可以付出一切代价,并最终不惜将哈桑牺牲。
阿米尔渴望哈桑做他的炮灰,哈桑则主动愿意做阿米尔的炮灰。
然而,任何一个人都不值得另一个人做炮灰。
因为,奉献者的生命重量会压得接受奉献者喘不过气来,后者会发现,除非他给以同等分量或更多的回报,否则他心中总会有歉疚。
或许,亏欠感是我们最不愿意有的一种心理,而如何处理亏欠感便成了左右我们人生道路的一个关键。
哈桑是阿米尔的爸爸和仆人阿里——其实她和阿米尔的爸爸也是自幼一起长大,也是情同手足的妻子偷情而来的私生子,他无法公开承认哈桑是自己的儿子,这令他心怀歉疚。为了弥补这种歉疚,他的办法是用他的财富和力量慷慨补偿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对此,拉辛汗形容说:“当恶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这是少数人处理歉疚的办法,尽管这不是最好的办法,但这仍然称得上是勇者的道路,而更多人的办法是阿米尔的道路——贬低或逃避自己亏欠的人。
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凌辱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己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阿米尔是普什图族人,很多普什图族人对哈扎拉族人有歧视)”,这就是贬低。通过贬低奉献者的生命价值,接受奉献者的愧疚感降低了。
这种贬低心理是很常见的,我们既可以在文艺作品中,也可以在自己生活中发现这样的故事——那些只付出不索取的人,他们很少会得到接受他们帮助的人的尊敬,甚至一些人对恩人的仇恨胜于对其他所有人的仇恨。
有些人的愧疚感会彻底丧失,于是一切人均被他们贬低为炮灰。阿塞夫便是这样的人,他没有底线地凌辱一切弱者,因为他的世界中只有他一个人是人,其他人都不存在。
阿米尔知道,自己身上有阿塞夫的影子,所以他梦见阿塞夫对他说:你和哈桑吃一个人的奶长大,但你和我是兄弟。
不过,阿米尔毕竟不是阿塞夫,他无法逃脱愧疚感的折磨,这种愧疚感显示他仍然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
可惜,除了贬低外,阿米尔还选择了逃避。因无法面对哈桑,他栽赃哈桑偷了他的钱财和手表,而终于导致哈桑离开他的家。
但他越贬低、越逃避,他的歉疚感就越重。因为这歉疚感不在别处,恰恰在他心中。
所以,他最后又回到喀布尔,要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救出阿富汗。
所以,当阿塞夫将他打得死去活来时,他哈哈大笑。
这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是罪人,因而渴望被惩罚。他曾渴望被哈桑惩罚,但哈桑只会继续付出,而不会表达愤怒。但他终于在阿塞夫这里得到他渴望已久的惩罚。于是,当肋骨一根接一根被阿塞夫打断时,当上唇被打裂,其位置和哈桑的兔唇一样时,他心里畅快至极,并感慨:
我体无完肤,但心病已愈。终于痊愈了,我大笑。
回到巴基斯坦后,阿米尔终于令索拉博放下疑虑,答应和他去美国,而阿米尔说“我保证”。
但是,当发现困难重重后,阿米尔一时忘记了“我保证”这句话,想劝索拉博留在巴基斯坦的孤儿院一段时间,这时他忘了,进入孤儿院后的那段历史是索拉博最不堪回首的日子。
于是,不愿意再重温噩梦的索拉博选择了自杀。此后,尽管被救了回来,但他却陷入了奇特的自闭状态。
命运先使得阿里成为阿米尔父亲的炮灰,命运又使得哈桑成了阿米尔的炮灰,这双重的罪恶加在一起,使得阿米尔终于得以报应。内疚是他的报应,被阿塞夫打成兔唇是他的报应,他的妻子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却无法怀孕也是报应。
现在,作为轮回的一部分,阿米尔必须去做索拉博的炮灰,他必须以哈桑对待他的态度对待索拉博,才可能使得索拉博一点点地走出自闭,那时才意味着阿米尔的终极获救。
胡塞尼的这部小说对情感的描绘如此深刻而真切,令我不由怀疑,这是一部自传。
这部小说的情感之真实,在我读过的小说中,我感觉只有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和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可以媲美,而《情人》则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自传小说,《挪威的森林》则被人怀疑是村上春树的真实经历。
不过,我将《追风筝的人》列为第一流的小说之列,不仅仅是因为它具备“情感的真实”,也是因为这部小说的构思非常巧妙。
前面提到,这部小说的高潮一个接一个,不断冲击读者的心灵。但用心的读者会发现,每一个高潮出现之前,作者都已经用隐喻和暗示的手法,预示了这些高潮的出现。
并且,除了出神入化的心理刻画外,小说的情境描写也别具一格,既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又具有鲜明的个人化,仔细阅读的时候,你可以感到好像一直是在以阿米尔的视角在看待这个世界。
此外,胡塞尼的笔触既细腻,又有洞烛人性后而产生的沉混有力感。
令人惊讶的是,这是胡塞尼的处女作。第一部出版的小说便如此优秀,胡塞尼是如何做到了这一点?
除了可能是自传的特殊原因外,在自序中,胡塞尼的一句话还给出了另一个答案——“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
据我所知,这是第一流的小说家、导演和艺术家的共同特点。譬如日本动画之王宫崎峻便说过有同样意思的话:
我从来不考虑观众。
追风筝的人书评【3】:阿富汗版《兄弟》
有个年轻人,他从小就被宠爱坏了。他犯下个极大的错误。。。。。。不是罪恶。。。。。。是错误。它的后果是可怕的,唯一的逃避是逍遥在外,寻欢作乐。 后来他遇见个老人,一个二十年前他就认识的高尚的老人,他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机会---我们或许可以用《简爱》里的这段台词来做为对《追风筝的人》一书评论的开头。
二十六年前的喀布尔,两个少年在追逐着满天的风筝。其中那个叫阿米尔的男孩是少爷,在他身边和他年龄相仿的少年叫哈桑,阿米尔的忠仆和玩伴。在这一天,少年阿米尔赢得了人生中第一次胜利,像个男子汉一样在严父的注视下赢得了风筝大赛的冠军。然后,也就在这一天,他随即目睹了发生在哈桑身上的暴行,却因为自己的怯懦而没有上前保护自己的朋友,一个曾经救过自己并且如此深爱自己的朋友。他退缩了,他跑开了,他犯下了极大错误。
少年心性,这种愧疚被奇异地转化为对哈桑的仇恨。因为哈桑没有变,但是哈桑每一日的存在,他的声音,他的身影,他的关怀,他的殷切,都变成了抽打阿米尔的鞭子。在这种折磨之下,曾经的错误变成了罪恶,阿米尔把钱和手表藏在哈桑的床垫下,以此栽脏给哈桑,他曾经的朋友,希望父亲把哈桑赶走。
苏联入侵,战争爆发了,在没有挽回这个错误之前,阿米尔和父亲逃到了遥远的美国。二十六年过去了,往事已经淡忘,但是一封来自老朋友的信让阿米尔不得不去面对多年前的罪孽。他犹豫再三,还是走上了返回家乡的旅途,回到现在已经被塔利班占领着的喀布尔。这是一个人的心灵救赎之旅,也是一个阿富汗人的回归之旅。从罪恶回到解脱,从美国回到他已经逐渐忘记的族人之中。
阿富汗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只是一个地理概念。它曾经和“苏联”这个词紧密联系,后来是“塔利班”和“米巴扬大佛”,现在则是“基地”。在这片遥远的土地上究竟有什么人,他们又是如何生活,我们对此知之甚少。他们只是电视新闻里的影子,报纸上的铅字,饭后偶然的闲谈。《追风筝的人》一书在讲述故事的同时,也向世人展现了阿富汗从苏联入侵前一直到今天的变化,和阿富汗人苦难的命运。在这个灰色的背景上,唯有风筝在高昂飞翔,飞行在一切的恶行和苦难之上,可以让人仰望,给故事增添了一抹亮色。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这是一个属水的故事。
全书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部分,以逃亡白沙瓦为分界,一前一后。真正精彩的部分是前半部,有的人甚至专门抄了小说开头贴在论坛,认为那是大师级的开头。而后半部分我觉得由于作者远离了阿富汗,因此使得作品失去了真实的力量,更缺乏那种感人的力度。当我读到体育场里的石刑一段时,觉得这简直就是剪报。当我看到仇人的巅峰对决,看到阿米尔的嘴唇被撕裂时,觉得这简直就是好莱坞大片。后半部有太多巧合,有太多和前半部的暗合与对应,煽情有余而力度不足。读起来简直不像是小说,展开得又急又快,好像是在读电影剧本。如果说前半本是阿富汗人写阿富汗人的话,那么该书后半部就是一个美国的阿富汗人在想象和塑造阿富汗,为的是把阿富汗烤馕揉成便于美国读者消化的汉堡,而且还涂抹了很多让人觉得可口而落泪的番茄酱。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我非常喜欢它的结尾,因为它没有被设计为一个大团圆。好像只要被救赎了,一切都变得美好而幸福。作者残忍地揭示了一个真相:救赎和幸福无关。我很喜欢这种阿富汗黑茶一样的生硬。
最后,《追风筝的人》的语言很美,而且富于画面感和音乐感。因此,我不得不抄一段下来,这里说的是阿米尔在二十六年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把他带到美国。小孩子因为倍受摧残而厌倦了一切。在一次美国的阿富汗人的聚会上,阿米尔和当年一样,再次放起了风筝,不过这一次是和哈桑的儿子。书里是这么写的:
“索拉博挨着我,用鼻子急促地呼吸着。卷轴在他手中滚动,他伤痕累累的手腕上的筋腱很像雷巴布琴的琴弦。我眨眨眼,瞬间,拿着卷轴的是一个兔唇男孩指甲破裂、长满老茧的手。我听见某个地方传来牛的哞哞叫,而我抬头,公园闪闪发光,铺满的雪多么新鲜,白得多么耀眼,令我目眩神迷。雪花无声地撒落在白色的枝头上,现在我闻到了芜青拌饭的香味,还有桑椹干、酸橙子、锯屑和胡桃的气味。一阵雪花飞舞的寂静盖住了所有声音。然后,远远地,有个声音穿透这片死寂,呼喊我们回家,是那个拖着右腿的男人的声音。”
如果世上真有种琴叫做雷巴布琴,那么这一段就是它的乐声在狂暴的手指下爆发且怒放。“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带着泪水和伤感的句子,就是这乐曲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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