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

时间:2023-06-20 05:21:25 励志演讲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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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通用7篇)

  现如今,我们用到讲话稿的地方越来越多,讲话稿是讲话者为了在会议或重要场合上表达自己想要讲的话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怎样写讲话稿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做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通用7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 篇1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明天是3月15日,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日子吗?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日子。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被接收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全国各地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今,"3.15"它已是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它也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可能有些同学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们的事,离我们小孩子还太遥远。其实不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吧,例如,到超市购物,到美食城消费,到文化园买学习用品,在小商贩的摊上买小吃或小玩意儿......这时候,我们就扮演了一个消费者的角色。可能平时你还遇到过这样的尴尬:花了大价钱买文具用品却买了个劣质产品。到小摊上买小吃一饱口福,却吃出了毛病,吃坏了身体等等。这个时候,你是自认倒霉默不作声还是理直气壮地去找商家或有关当事人理论一番讨个说法呢?这就对了。可见,3.15消费者权益日和我们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它应该是我们大家共同关注的一个日子。

  那么,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害呢?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要提醒大家,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不要购买地摊上的糖果、饮料等食品;不要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做到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让我们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

  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 篇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x年级x班的xxx。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民生,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随之而来的,便是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用好这双慧眼,在消费前,消费中,消费后,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消费前,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需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发经营者进行斗争。而在交易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则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罚。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 篇3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明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我们消费者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的重要日子,3.15也是我们社会呼唤诚信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天我就以诚信为话题,为同学们做一次国旗下讲话,讲话的题目就是《诚信,做人之本》

  诗人说诚信是三月的春风是三月的花海。商人说诚信是百年的字号千年的招牌。作家说诚信是一本厚厚的日记、是一张不能背弃的人生契约。我说诚信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前提,是做人之本。

  《中庸》中就主张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大学》中则讲得更为透彻:欲修其身,必正其心;欲正其心,先诚其意。可见在我国古代先哲们的观念中,要做人就必须修身,正心,而修身正心的.关键就在于诚实守信。正所谓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不立。古人尚把它作为金科玉律来推崇,可见诚信就如高山上的奇景,沙漠中的清泉,是很重要,很宝贵的。华夏五千年,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求的是诚信,昔有尾生抱柱而亡的执着,关云长勇闯五关的忠诚;今有钱学森毅然归国的坚定,蔡振华重振国球的誓言。诚信是生命的本色,是历经千年而不变的生命本色。

  然而今天,诚信这一美德却被一些人逐步淡忘和遗失。在我们的生活中,仍然存在着种种违背诚信的现象:有人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造假酒,卖假烟, 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竟成青霉素,明星虚假代言、烟草企业冠名助学,偷菜医生,塌桥事件、楼歪歪、毒餐具等等一时窜红网络,或许有人会把这些归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归于法律规范、行业规范不够健全,归于国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等等。然而,还有一点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那就是 诚信的丧失。

  且不说社会生活中的尔虞我诈,就在我们美丽的校园里也有着不和谐的音符:同学们,当你有抄袭作业动机的时候,当你有考试作弊企图的时候,当你拣到别人财务准备占为己有的时候,当你撒谎骗人的时候;当你盗用老师的名义自批假条,来欺骗家长老师的时候......也许你会说,这些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到了做大事的时候,我自然会讲诚信。殊不知,高尚的品德是靠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修养而成,在小事面前尚不能以诚信严格律己,何谈大事?一种在小事中养成的惯性只会让你在背离诚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我记得经济学家茅于轼说过,诚信是在于量的,每个人都从自己开始改善信誉,形成量的积累,才能造成一个诚信的社会。是的,诚实守信,重在实践,贵在积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成大德,这是提高每一个人诚信水平的必由之路。

  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处世之道,待人之德。诚信是一扇窗,擦亮了它就会让人看到真,善,美的心灵,校园的建设需要诚信,人类的发展需要诚信,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我们带着诚信上路,相信将来有一天,诚信也如同空气一样,无处不在。

  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 篇4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许大家觉得奇怪,这个节日和我们有多少关系,那些都是大人的事情!打假、维权啊!可不是我们小学生管的事情!

  但是今天我要告诉你只要你拿钱买东西,你就是消费者!当我们从附近小商店买到假冒的矿泉水,买到过期的方便面,吃到不卫生的没有任何卫生许可证的各种零食的时候,我们的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影响到我们生命的安全的时候!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 篇5

同志们:

  今天,市消费者协会隆重召开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表彰“消费者满意单位”,对今年3.15系列维权活动做出部署,这对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对于落实全市环境创新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各级消协组织、广大经营业户要以他们为榜样,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消费维权重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推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消费者协会团结带领各理事单位,站在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充分认清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执法、发动群众等措施,有效净化消费环境,不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向深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特别是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假劣、保名优、讲诚信、反欺诈”行动,尊重消费者意愿,倾听消费者呼声,并且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努力做到“三结合”,即:

  一是与工商执法职能结合,紧紧依托政府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即消协分会,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完善了862个村级“两站”服务机构,对862名维权联络员颁发聘书并专题培训,使维权网络覆盖全市行政村的'比例达到95%以上,真正实现了农民群众“消费投诉不出村”的目标,也极大丰富了政府为民服务工作的职能和内涵。

  二是与宣传引导职能结合,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在全市主要干道及商贸集中区增设大型123.15宣传版面,在报纸开设专栏以强化《消法》宣传、曝光侵权案件,先后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金秋3.15维权知识电视竞赛”等活动,既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与合同调解职能结合,成立合同争议调解中心和22个基层调解站,尤其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帮扶指导,延伸了消协的职能范围。一年来,共受理消费咨询16余件,受理投诉和申诉举报1146件,立案查办466起,处结率达95%以上,反馈率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11大类24个品种,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山东省工商局李华理局长先后专程来我市视察,听取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汇报;市消协首次承办全省消协工作会议,并以《深入推进“两站”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维权工作》为题做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好评。年底,市消协被中消协评为“落实消协法定职能最佳单位”,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

  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 篇6

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在这里我们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全面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消费者向应邀出席今天座谈会的各位理事、企事业单位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过去的`一年,**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工作理念,围绕年主题把握“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四条主线,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6件,成功调解326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73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6次,发布通讯报道42条,

  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 篇7

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健康”指的是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的层面,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既包括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也包括消费者的'心理健康。今年,确定“健康维权”为消费年主题,目的就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

  近几年,随着我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我区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保护状况有所改善,但是形势仍不容乐观,食物中毒等损害消费者的案件时有发生。此外,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还体现在交通、医疗、娱乐、住房等多个方面。因此,各有关部门还要坚持不懈地认真做好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区消协要以突出抓好诚信经营、尊重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为重点,在3月15日前后,组织协调有关行政部门、新闻媒体、诚信经营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加强《消法》和消费年主题的宣传;全区工商系统要深入开展打假维权活动,继续抓住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整治力度,逐步规范我区的消费秩序;各新闻媒体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监督作用。同时,区消协要积极协调和配合工商、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等有关行政部门参与监督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加快建立和形成我区健康安全的消费关系。

  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全区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强化健康消费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营造健康安全、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希望各商品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证人们的身心健康。

  最后,祝全区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全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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