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离职证明

时间:2023-06-13 12:22:16 离职证明 我要投稿

【推荐】公司离职证明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证明吧,证明是用可靠的证据证明有关人员或事实的真实情况的凭证。那么拟定证明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离职证明,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公司离职证明

公司离职证明1

  兹证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门xx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xx”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2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乙方原为甲方xxxx(部门)的xxxx(职务),于20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xxx

  乙方签字:xxx

  甲方代表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3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离职证明《公司不开离职证明》。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则是劳动关系,下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赔偿金。

公司离职证明4

  兹有我单位___先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起在我公司工作至今。现担任我公司____。其居住房子由单位提供,位于_______。

  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___

  20__年__月__日

公司离职证明5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年xxx月x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岗位,至xxx年xxx月x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慎重考虑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xxx年xxx月xxx日

公司离职证明6

  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担任xxxx(部门)的xxx职务,由于xxx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以资证明!

  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7

  xxxxx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担任xxxx(部门)的xxxxxxx职务,由于xxxx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8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 (部门)的 (职务),于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公司离职证明9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公司离职证明10

  姓名:xxxx,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自xxxxxx年xxxx月xx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xx部xxxxxxx一职,至xxxxx年xxxx月xx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一年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xxxx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xxx部经理(签名)xxxxxxxxxx

  xxxxxxxxxxx公司盖章

  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公司离职证明11

  甲方:XXXX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20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公司离职证明12

  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xx年01月0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13

  XXX_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担任XXXX(部门)的。XXX_职务,由于X_个人XXX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公章):

  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14

  兹有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员工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本公司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该员工已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已办妥一切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手续。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离职证明15

  提交离职申请满30天了,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在下一次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

  若劳动者没有按照用人单位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自离的,若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离职证明】相关文章:

公司的离职证明12-04

精选公司离职证明04-14

公司离职证明06-09

公司的离职证明06-01

公司离职证明06-12

公司员工离职的离职证明01-22

公司离职证明范文02-28

公司离职证明 【热门】11-17

公司职员离职证明11-20

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