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证明

时间:2023-07-09 16:59:22 离职证明 我要投稿

员工离职证明(汇总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用到过证明吧,证明是具有证明特定事件效力的文件。那么拟定证明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离职证明,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离职证明(汇总15篇)

员工离职证明1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20__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__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年__月__日

员工离职证明2

  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由于___个人______原因提出辞职,在职期间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年__月__日

员工离职证明3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__年__月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员工离职证明4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个人_____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__年__月__日

员工离职证明5

  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____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______

  20____年07月31日

员工离职证明6

  ______年___月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员工离职证明7

  兹证明李浩先生,身份证:__________,原系我司市场策划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__年5月14日至20__年7月23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员工离职证明8

  兹证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__年01月01日至20__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公司员工离职证明格式范本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员工离职证明9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供参考。

  没有员工离职证明,只有离职承诺书有法律效应吗?

  有法律效果。没有离职证明,原单位又不能或者不肯补充出具离职证明,当事人不得已,只能出具离职承诺书,该承诺书是有法律效果的。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如果单位故意刁难,可以去劳动局申诉。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员工离职证明10

  本人 ,身份证号,于 年 月 日入

  职于上海纽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现于 年 月 日正式离职。结算及相关手续已于 年 月 日办理完毕。结算工资共计: 元。本人已确认无误。特此证明。

  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上海纽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实收现金: (离职人员领款,确认并签名: 日期: )

员工离职证明11

  兹证明自__年__月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部门岗位,至__年__月__日因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员工离职证明12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 )自20__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 部 人力资源助理 职务,至20__年07月31日因 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__年07月31日

员工离职证明13

  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岗位,至__年05月30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慎重考虑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__年06月30日

员工离职证明14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__年08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员工离职证明15

  兹证明自__年__月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部门岗位,至__年__月__日因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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