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证明办理条件

时间:2020-09-13 12:11:05 贫困证明 我要投稿

贫困证明办理条件

  需要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及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等情况,需要你所在的街道或居委会出具。以下四种情况属于生活困难:

贫困证明办理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以上所说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所在省统计局当年四月份左右公布的.上年度省平均统计数为准。

  以上四种情况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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