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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就业歧视从哪里入手?
南艺毕业的小田万万没想到自己应聘会遇到血型这道坎。在南京人才市场,一家招聘单位要求应聘者是O或B血型,小田“被血型淘汰”。 企业这要求奇怪离谱吗?其实,近年来,在就业歧视上,比这更荒唐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成都一公司招聘“不要属蛇属猪属猴者”。据说与该公司老总属相犯冲。 近年,在反对就业歧视上,有关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某些情况也有一定的好转,如10日有消息透露,卫生部将出台政策,在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常规体检表中取消乙肝“两对半”项目,以反对“乙肝歧视”。此前出台的《就业促进法》也规定:“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但这显然不够,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就业歧视的范围仍在不断扩大,性别、身高、容貌、肤色、血型、经验、年龄、学历、籍贯、户口和家庭……都成了坎,真有些到了“欲不要你,何患无词”的地步。 我们要更有效和有力地反对就业歧视,当前,该从哪里入手? ·大秦网世园会项目招聘 ·西安西漂的老男孩 我们以为,首先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中国劳动力市场大,就业岗位相对较少,特别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遇到了就业难,越是这样,就越要反对就业歧视,因为蛋糕少,更要创造公平和公正的就业环境,否则,因就业歧视而引起的社会矛盾加剧,会给目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成威胁。有些地方政府本意是想促进和解决就业问题,就对一些招聘单位提出的不合理和不合法的家规过于“宽容”,这样,不仅无助于真正解决当前的就业难,还会造成新的不公和不稳。 我们特别要警惕,就业歧视一旦频频突破法律的框架而不受任何限制和惩罚,就会不可避免地形成对人权的侵害。从根本上看,反对就业歧视是落实宪法保障人权和公民平等的劳动权的必然要求,这是一个保障人权的起点,也是社会道德的底线。 二是要执法严。从国际上来看,就业歧视的标准很明确。最关键的就是看雇佣单位的要求是否出于职务本身的客观需要。至于什么才算客观需要,不是由雇佣单位说了算,而是要由法律进行判断,按照职业要求作具体分析。例如,不漂亮就不能当护士,个子矮些就不能当公务员,就是就业歧视。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坚决地反对就业歧视。该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但我们看到,对此,相关法律也不完善,如生活中许多常见的歧视现象在法律中没有得到反映,对有就业歧视单位的制裁和法律后果等没有详细的规定,缺乏一些威慑和强制力量。这些都急需加强。 三是要形成反对就业歧视的强烈社会氛围,对因反对就业歧视而“出头”的应聘者,应受到政府、法律和群众的支持和呼应。但令人遗憾的是,当下,我们许多人对就业歧视中的奇谈怪论和“家规”已习以为常,常常是默默忍受了。有调查显示,有85.5%的人认为在找工作当中存在就业歧视,多数人会保持沉默。一些发达国家做得较好,如北欧四国,不仅执法严厉,也有强烈的反对就业歧视社会氛围,没有单位敢把不到退休年龄的岁数作为招聘或辞退的标准。按照欧盟国家的法律,只要求职者状告用人单位有歧视行为,法官就一定假设歧视行为存在,并要求被告出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不存在。 四是政府机关、大城市、大型国企、学校和医院等要带好头。近年来,在这些地方招聘中,同样存在着就业歧视,如对应聘者身高、视力、容貌、年龄和“城市身份”的“拔高”要求。如果“国字号”都不能避免就业歧视,还怎么要求中小企业或小市小镇呢?反对就业歧视,最重要的是“国字号”要以身作则,首先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的责任,做出楷模。 耐人寻味的是,一些国外大公司也“入乡随俗”,在自己国家小心翼翼地不戴“就业歧视”的恶名和避免法律制裁,可到我国却有些肆无忌惮,招人的“家规”刁蛮骄横,不仅没有受到重罚,却屡屡被一些媒体“追捧”为“魅力”。这种“双重标准”也不能再持续下去了。【反对就业歧视从哪里入手?】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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