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延长税收扶持期限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正成为一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新路。具体措施包括:延长高校毕业生创业税收扶持政策期限,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服务,积极指导帮助大学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多项优惠扶持政策;开展2012年大学生创业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创业典型等等。按计划,2012年全省将引领不少于380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并由此吸纳带动更多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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