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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城招聘猫腻多
近日,笔者接到报料,称一个规模较大、组织严密的招工诈骗团伙,以高薪招聘男女服务员吸引求职者,同时在“面试”时收取少量报名费获取应聘者的信任,最后将应聘者带往租用的娱乐城包房,骗取管理费、培训费后便“人间蒸发”。9月8日晚8点15分左右,接到卧底笔者的报警后,警察立即赶到四平路新港路“UFQKTV”三楼包房,但却人去楼空。
娱乐城里接受面试
根据内线提供的线索,笔者在某媒体上找到了这个招聘电话。接听电话的小姐自称姓陈,负责招聘工作。在约定的永兴路505号103室内面试时,陈小姐亲口告诉笔者:“我们就是招聘单位设的招聘点。”
9月6日下午5点,在电话中,陈小姐只简单询问了笔者的年龄、身高、体重后,即表示可前往面试。7日上午10点30分,按照陈小姐的约定,笔者来到了永兴路505号设备简陋的103室内,这名约30岁的陈小姐对笔者进行了初步面试。
陈小姐一边上下打量着笔者一边说:“你们的条件不错,以前做过这行吗?”笔者回答:“没有。”“没关系,培训培训就可以做了,先填了报名表,交50元报名费,晚上我就可以带你们进场做事了。”笔者反问:“可不可以少交些?”陈小姐撇了撇嘴说:“50元只是报名费,交了说明你们有诚意做这份工,等上班了,这点钱算什么,每天挣千元也不算多。你以为我们是职业中介啊?我们就是娱乐城在这设的招聘点。”
随后,陈小姐告诉已经交了报名费的笔者,晚上6点到四平路新港路口的娱乐城“UFQKTV”见面。
当晚6点,笔者赶到招聘地点,陈小姐带着笔者与另一名应聘者邬先生前往“UFQK-TV”娱乐城,笔者发现,前往这个娱乐城的应聘者至少来自3个不同的招聘点。
在“UFQKTV”三楼一间约20多平方米的大包房内,几名男子或坐或立,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坐在沙发上。陈小姐对沙发上的男子说:“民哥,人带来了。”即转身离去。此时,“民哥”示意两名男青年把其他人带往另一包房,招了招手让我们坐下。在看了我们的身份证后,“民哥”从包里拿出一张表格,要我们在上面作简单登记。
收起表格后“民哥”说:“交了管理费你们就正式上班了,管理费是500块。”邬先生询问了几句后交了500元被带往另一包房。笔者问“民哥”管理费能否少交点,笔者话未说完,“民哥”就侧过身子,手指房门:“不想做就出去!”转而,他又盯着笔者说:“知道你们是来干什么的吗?公关!就跟‘小姐’一样,你们的坐台费500块,出台1600!这500块是我们为你们提供场所、联系客人的管理费用。别废话,快交了去培训。”
交了钱,笔者被一名男青年带至另一包房,包房内已经坐满了人,一名晃着一身黑色紧身衣的男青年站在中间,对众人讲着“行规”:“知道吗?做我们这一行,最紧要的就是嘴巴要紧。”笔者数了一下,包房内共有12个应聘者。随后,男青年开始发纸片,纸片上写着“阿民”字样和一个手机号码。青年自称阿成,以前也是做公关的。
培训临结束时,阿成要求大家第二天晚8点半到娱乐城再培训一天,并准备300元交培训费、制卡费,并强调说:“以后每天过来不准擅自上楼,先打纸片上这个号码,会有人下楼去接你们的。”
内线随后告诉笔者,当天晚上,共有14人从三个不同的招聘点被带至“UFQKTV”。
警方到来之前骗子全离去
第二天,内线紧急联系笔者,透露“UFQKTV”点的团伙已经收到了20多个被聘者近2万元,计划于9日晚上“撤”出该娱乐城。
8日晚8点10分,按事先约定,曾于8月初被骗的李先生向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事侦察支队和新港派出所打了报警电话。警方随即赶至“UFQKTV”娱乐城三楼包房查看,但出人意料的是,包房内竟已人去房空。“UFQKTV”工作人员称,包房确为他人租用,至于租用者的具体情况不清楚。
应聘者邬先生和其他几名应聘者告诉笔者,在晚6点多钟来到了娱乐城楼下,他们到时给“民哥”打过电话,“民哥”让他们先在楼下等着,7点半左右时还看见“民哥”下楼带了几个人上去。
娱乐城包房内的骗人者已经神秘离去,但各个招工点未必同时消失。笔者和6名被骗者于8日晚9点15分赶到新港派出所再次报警。接待民警则表示,由于涉及人数众多,金额较大,应去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事侦察支队刑七队报案。
在刑七队,被骗众人做了笔录,接待警察告诉我们,现在受理后,刑警队将根据案件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该团伙行为是否属诈骗行为,才能考虑是否立案侦查。被骗众人希望警方当晚对位于永兴路505号103室和一酒店客房内的2个招工点进行查处,但这一要求未能得到支持。9日上午,当笔者与受骗者再次来到后面两处招工点时,房内已空无一人。
内线细述诈骗黑幕
对该诈骗团伙熟悉的内线,向笔者透露了诈骗的黑幕。
内线透露:“诈骗团伙先在相关媒体上刊登高薪招聘广告,诱导求职者报名,报名后所有的人都能参加面试,然后诈骗团伙按前文所述的程序行骗。”
内线还告诉笔者,笔者应聘的永兴路505号103室招工点的陈小姐,就是这个团伙的老板娘,招工点另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是这个团伙的老大“东哥”。内线透露,东哥这个团伙只是整个诈骗团伙的一个小分队,其上面还有另一个“老大”,这个“老大”才是整个诈骗团伙的头领。
内线留心计算过被骗者的人数,光他亲眼见过的被骗人员名单就有100多人,每人被骗金额在300至千元不等。内线向笔者提供了6张写满名单和电话号码的纸。笔者随后按名单上的联系方式,与纸片上面的名字取得联系,对方证实,确实被这个团伙以内线透露的方式骗过。
在采访过程中,笔者发现,所有被骗者都是被报纸上登载的招工广告吸引,进而走进骗局。大多被骗者表示,以往也有招工诈骗,但大多为室外贴的小广告,不易让人相信,而报纸上的广告不同,很容易取信于人,很多人正是因为相信报纸广告才最终被骗。
那么这些以骗钱为目的的招聘广告又是如何轻易登上报端的呢?报纸在登载此类广告时有否对招聘单位真实性进行验证?一家报纸广告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受笔者采访时介绍说,报纸在登载广告前会要求广告客户提供营业证照的复印件,对于报纸而言,本身并无能力分辨营业证照的真假。
内线透露,诈骗团伙在报纸上登广告正是利用了这一“机会”,有时制作假的营业证照复印件,如果拟刊登广告的报纸要求严格,就花钱设法取得一些正规职介公司的营业证照复印件,如永兴路505号103室即是其老大“阿东”设法取得的一劳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营业证复印件,然后在报纸上刊登广告。
主管部门难查“短平快”骗局
针对此次该团伙租用“UFQKTV”包房进行诈骗的行为,笔者先后与劳动、公安、工商三部门联系。上海市劳动监察总队有关人员称,如果是正规职介的违规行为,劳动监察可对其进行查处,但因涉及违法诈骗,需执法部门才能对该团伙行为进行查处。
笔者调查时发现,由于诈骗者实施的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短平快”方式,等到受骗者向公安部门报案时,往往诈骗者已经没了影踪。另外,尽管笔者通过工商部门查知,那家劳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确属注册公司,但不管是对以此公司名义在报纸上登广告还是公司参与了诈骗,工商部门都无权管辖。国运律师事务所郑智律师建议受骗者,可在取得涉及诈骗过程的有关方面(如招工点的中介公司等)的信息后,以法律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可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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