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医保费率调整 参保人待遇不会降低

时间:2024-06-18 23:48:59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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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医保费率调整 参保人待遇不会降低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将于7月1日起实施七项政策为企业减负,一年可为东莞企业减负约12亿元。市社保局局长梁冰称:费率调整后,参保人的待遇不会降低;目前全市社保基金的结余有456亿元,新政策也不会影响到社保基金的正常运作。这样较大幅度的社保减负措施,在全省也是首次。

下月起医保费率调整 参保人待遇不会降低

一年全市企业减负12.1亿元

七项新政策中有三项调整了企业的缴费比例。

第一项是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东莞此前出台政策,从2013年1月起,社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将从11%调整为12%。为减轻企业负担,现暂缓1年执行费率调整政策,即2013年继续维持单位费率11%,2014年1月起单位费率才调整为12%。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一项内容,经过测算,全市养老基金将少收5.6亿元;

在医疗保险方面。从今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缴纳比例从3%调整为2.5%,测算过后社保基金将少收6.3亿元。

建筑业企业对于施工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也下调0.5个百分点,这一项社保基金减少的收入约2000万元。以南城拥有1900余名员工的信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例,实施这些政策前后对比少缴近57万元。

梁冰介绍,新的减负措施实施之后,东莞社保基金共少进账12.1亿元,这也代表全市企业共少支出12.1亿元。他还说,目前全市的社保基金结余约有456亿元,减少的收入对东莞市社保基金的正常运行不会有影响。

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

其他四项减负举措如下:

完善企业缴费工资申报制度。2011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810元,同比增长35%。因以往大部分企业贪图方便,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参保人申报缴费工资,若企业在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幅较大的前提下继续沿用此做法,有可能导致相关企业缴费工资虚高,加重其负担。为此,市社保局将加大引导企业在“最低工资”以上为员工如实申报工资。

放缓社保扩面征缴。将2012年下达各镇街的“扩面”任务由原计划“工伤、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比增长5%,养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同比增长3%”,调整为“工伤、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同比增长3%”。

调整重点扩面领域。从以工业企业扩面为重点,转变为落实第三产业企业、未参保企业参保为重点,同时规范优质企业的参保行为,对于上市后备企业、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等优质企业申请出具依法参保证明时,从告知、实地检查、加强督促着手,逐步督促此类企业依法参保。

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对困难中小微企业可使用就业专项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依法参保、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但目前缴费暂时存在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向社保部门申请缓缴社保费。

不影响企业参保人待遇

东莞今年推出的几大类企业减负措施,是自2012年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2012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东莞社保部门就曾出台降低企业医疗、工伤缴费费率的措施,梁冰说这一次七项措施整体上比2012年的社保减负措施力度还大。梁冰说:“在企业经营困难时拉一把,目的是让企业得以休养生息,员工权益才能更好得到保障。”

梁冰还介绍,本次社保缴费费率调整是专门针对企业的,个人缴费的费率标准保持不变,仍维持原有的缴费水平。工人缴费部分仍按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参保人的待遇水平是按照企业之前上报的缴费工资标准来计算,而这次调整的是企业的缴费费率,而不是职工的报销水准,所以不会降低参保人的社保待遇。

在七项措施中,其中企业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调整为每月申报。企业申报的缴费基数要求在最低工资以上,并由企业根据职工的实际收入来按月申报。对此参保人个人的缴费情况将会随着企业申报的基数不同而有变化,但总体还是比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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