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 重点培育八类创业主体

时间:2024-07-18 13:14:22 自主创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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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 重点培育八类创业主体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15日电:日前,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2012年至2012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规划纲要》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规划纲要》提出,鼓励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利用资金、场地等要素,进行注册登记,兴办一人公司、合伙企业等经济实体,或者进入商业市场从事个体经营,实现正规创业,通过自主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鼓励劳动者利用固定场所或非固定场所,从事便民服务、手工制作等季节性、临时性、流动性经营活动,实现非正规创业,通过自谋职业、自我就业,获得劳动收入,保障基本生活。

  本市将重点培育八类创业主体。利用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保障金,支持失业人员、“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放宽学籍管理,鼓励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科技人员和留学人员回国利用科技成果进行技术创业。综合运用军、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复转军人创业。实施创业补助政策,鼓励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企业在职职工辞职创业。支持农民就地就近创业、进城创业和返乡创业。放宽户籍管理,鼓励外埠人员来津创业。鼓励困难企业富余人员利用闲置厂房、设备等创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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