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时,工作经验这道槛该怎么迈?

时间:2024-08-19 08:43:50 综合指导 我要投稿

应聘时,工作经验这道槛该怎么迈?

  刚来深圳的打工者和应届大学生似乎被冷落了。记者在人才市场上发现,用人单位招聘启事中写明要“工作经验”的,几乎达到了百分之百。不少企业纷纷表示,决不招收无经验的生手。因为生手只会些干巴巴的“理论”,动手能力太差,培训成本太高。

  我们喜欢招聘在校期间不“安分”的学生

  “我们公司一般不招没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一定要招时就招那种在校期间不‘安分’的学生。”某大型民企人力资源部经理黄先生说:“那种一边读书,一边到单位里去社会实践的大学生,学校的老师也许会说他们不务正业,但我们喜欢,因为他或者她至少知道了企业和社会是怎么回事,适应起来就要快多了。而那些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的好学生学到的只是干巴巴的理论,根本不知道企业需要他们做什么。他们进了企业,至少要有个一年半载才能找到感觉。这样的员工在企业的头几年,多半是白白养了,还要有人教他们,等他们翅膀硬了,说不定又要跳槽了,浪费了企业的资源,增加了成本,谁又愿意把自己的企业变成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的培训基地呢?”

  实践能力一定在课堂之外?

  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郑律师说:“我们需要适应工作的新人,并不是说,让他们一来就干得非常出色,而是希望他们能知道怎样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他介绍说,律师事务所平时有不少快毕业的学生来实习,说想学点实际经验,他就把事务所里以往的案卷搬出来给他们看,但这些实习生几天时间竟然把所有的案卷都“看”完了,这让郑律师很吃惊--自己从事这么多年的律师工作,每个案卷也都要半天才能看完,每次都能学到很多东西。这些学生看得虽然快,但看完后却一问三不知,对案卷为什么要这么写,法官为什么要这么判等都看不出其中的门道。因为对于案件的感性认识太少了,这些案卷中隐含的各种经验和教训,实习生们大多视而不见。郑律师认为,大学毕业生缺少的不是办案的经验,而是学习的能力。而培养学习能力的过程理应在学校里完成,现在却要用人单位来承担,用人单位当然不愿意,所以干脆都不要应届毕业生。

  郑律师说,国外的学生也不是成天泡在律师事务所里。老师教学的时候,都用最新的案例供他们分析,坐在教室里他们也能时刻掌握外面审理、判决的案件,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对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从中总结经验。学生毕业的时候,对社会上的“行情”已经很了解了,就不会像国内学生那样有种好像与世隔绝的“书生气”,而是很快地就进入了角色。

  不聘无经验者是短视行为

  也有相当多公司对不聘无经验者持否定意见。安普·瑞侃公司的人力资源及行政总监包政就明确地说:“不聘用没有经验的人是一种短视行为。因为从企业的立场来看,聘用一个工作经验丰富的新人是无可厚非的;但完全不接受没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却是一种短视行为,这只能说明企业没有更多的精力来培养新的人才,而站在企业人的视角上,应该允许新员工有一个渐进的学习过程,这样才能不断激发其潜能,如果只希望从别人已有的工作经验中拿来用,将会影响企业本身的活力。”

  “我们公司非常乐意招募大批中专生、职校生,他们具备一定的动手能力,经过公司系统培训后,完全可以成为应用型人才。”(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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