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时间:2023-08-25 10:20:11 颖聪 综合指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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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你是否缴交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却不知道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看着工资单被扣掉的部分却不明白?小编为您带来2023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3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四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下列规定缴纳:

  (一)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百分之二十缴纳,由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按月优先代为扣缴。

  (二)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在职工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四)职工本人工资高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超过百分之三百的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五)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为其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其中百分之八记入个人账户;

  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二为其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本人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本人缴纳部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职工个人该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职工个人一般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也有按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缴费数额。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缴费数额。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已离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企业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企业以本企业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如企业上报统计部门统计年报的工资总额小于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为企业缴费基数。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如确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个别市企业缴费超过20%的,报经省级政府批准,可暂不作调整。企业缴费比例低于20%的市,缴费比例一般不再调整,确需调整的要报经省级政府批准,实行省级统筹后,对缴费比例高于或低于20%的市和行业,逐年进行调整,逐步过渡到全省统一的缴费比例。

  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后养老保险关系如何接续?

  下岗、失业职工离开企业时,其过去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继续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照常计息。下岗失业人员由企业招用实现再就业的,新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自谋职业的,可以依托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接续和缴费手续,按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并按照规定缴费,其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享受的待遇

  A、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B 、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待遇。

  C、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D 、死亡待遇:

  (1)丧葬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5000元);

  (2)一次性抚恤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10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本人工资的20个月);

  (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养老保险若出现缴费中断现象,可延续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至15年,均可享受养老保险的相关待遇)

  生活困难补助费申报条件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2.祖母、母、妻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3.子、女(包括遗腹子、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六岁或残疾经过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子女虽然超过十六岁但仍在普通中学或职业中学、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军队院校和研究生)就读者;

  5.职工自幼由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须依靠职工供养且共同居住者;

  6.独生子女其父母无论谁死亡,凡子女符合供养条件的都可作为供养直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

  7、凡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直系亲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的,以后虽然符合供养条件也不能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不得享受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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