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如何规避求职陷阱
由于社会比较复杂,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并没有法律上的权利来对某些企业的行为进行处罚,在您的利益受到损失时,及时向劳动局及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今天小编就教一下应届毕业生们应该如何规避求职陷阱。
1、以高薪为诱饵 骗人先掏钱
每一位求职者都希望能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就以夸张、离谱的高薪为诱饵。例如,一家根本就不起眼的公司,开出“欢迎社会新人,薪水5000元起”这样诱人的高薪来诱使求职者上钩。等到求职者办理“入职手续”时,对方就会要求应聘者交“建档费”、“服装费”“风险压金”……
5、剽窃求职者作品
这是求职者遭遇的智力陷阱,智力陷阱则是指以考试为名无偿占有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劳动成果。现在招聘过程中的骗取“智力”很常见。这种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性质更为恶劣。而广大求职者要具备慧眼,多加小心。
6、扣留证件要求求职者做不正当商业行为
初次求职者一般经验缺乏,加之防备松懈,因此市场上有人设陷阱,诱骗无经验的求职者(尤其是学生)从事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或用不当手法扣留求职者保证金、证件等,使索然无辜者受害。
7、薪酬陷阱
一些招聘人员在求职者的询问下,给出一个含糊的月薪数字,然而在月底兑付时却多半会说你没完成工作量,或工作失误,以此来扣除你的部分薪酬。
8、“暗度陈仓”收培训费
有些用人单位实际上“暗度陈仓”收培训费,在北京的一些招聘会上,特别是规模小的招聘会,的确有一些手续正规的用人单位,打着招聘的幌子实则为收培训费,这些用人单位一下要招几百人,招完后,对求职者说,上岗要培训,然后把这些人全部送去培训。实际上,这些单位和培训机构私下有协议,培训结束,只招几个人。面对质疑,这些单位解释说,获得的证书行业内可以通用,求职者有苦说不出。
另外,一些单位收取内部培训的培训费,按规定,单位内部组织的培训,不得向员工收取费用。
9、暗收违约金
“有些用人单位太黑了,签完协议后,采取卑鄙的手段收取毕业生的违约金。”某大学就业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她说,一些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协议期间采取各种手段逼毕业生主动提出辞职,然后收取违约金,最高的违约金竟达5万元。
10、借招聘做形象宣传
一些本来形象不错或有较好经营业绩的企业也假借招聘之名,以“因业务发展,年薪数万,分住房、投保”等类似的丰厚待遇招贤纳士,实际是借招聘炫耀自己的品牌与实力。在招聘时,对求职者挑三拣四,有的干脆以条件不合格或人员已满为由,不收简历,还有一些只是在招聘会上宣传的企业把收到的简历随手扔到招聘会的现场。对于公司长期招聘一两个职位的,要小心是否借招聘会在做宣传。
11、“挂羊头、卖狗肉”
实际上一些单位在人才市场“挂羊头、卖狗肉”,比如招聘时说招编辑、记者,实则是招广告业务员。如打出招聘财务总监、工程师等广告,而实际上却是做一些一般性的工作。除电话费外,公司几乎不需要支付任何成本,业务员没有任何底薪,全靠广告提成。这类招聘广告所要招聘的,一般是各种业务员、促销员。广告上承诺提供的薪水,往往都比较高,许多求职者很容易为之所动,招聘单位常常挑出应聘者的种种“不足”,然后以此为理由来压低薪水。
12、警惕六类合同“陷阱”
一类是“单方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二类是“押金合同”——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内劳动者离职,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三类是“幕后合同”——一些民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甚至有些合同条款与法规相抵触。劳动者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四类是“性命合同”——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劳动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性命当儿戏。
五类是“包身合同”——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劳动者人事档案相要挟。劳动部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不受这类合同的制约。
六类是“备份合同”——为了逃避劳动部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实际上并未按些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收藏好,作为以后维权的依据。
总结:招聘中的陷阱多种多样,需要求职者多多留心,对于“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要保持冷静,特别是要交纳费用的情况,请多咨询一下身边的朋友,按国家规定,招聘单位不得向求职者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中介单位收取费用,需有相关资质,并向求职者明确说明,同时请求职者保留相关票据以便维权。另外,求职者最好能够熟悉相关劳动法规,以便保护自身权益。遇到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向主管部门举报,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陷阱一:只试用不录用
应届毕业生小贾:我进入一家企业做助理,和人事经理谈好试用期3个月,表现好就可以转正。结果努力工作三个月后,人事经理说我工作完成的不好,让我走人……
小编支招:
用人单位业务特别繁忙的时候大量招聘低成本的应届毕业生,等试用期一过,就以各种理由解聘。这个暂时没有好的办法甄别,入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尤其是其中关于工作内容、合同期限等方面的细节。
陷阱二:储备经理变业务员
应届毕业生小赵:在招聘网站上找一个储备经理职位,面试两次后告知被录取了。签订合同后,经过两周的培训,才被告知,主要职责是做保险业务员。
小编支招:
一些业务型的招聘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时,通常以储备经理、总裁助理等名义进行招聘,然后把招来的.人员安排到跑业务、销售的岗位上。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支招,求职时一定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询问工作细节,以免掉入陷阱,另外在招聘网站找工作的时候,多去中华英才网、智联招聘、58等大型的正规招聘站会好一些。
陷阱三:不交培训费不录用
应届毕业生小王:去一家公司面试,入职后没有向我索要任何费用,说要试用一段时间,才能考虑是否录取。我工作了一个月,他们却要我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培训费500元。我不同意,对方就要挟我,不交培训费就不能录取,一个月工资也不给。
小编支招:
这种陷阱很不好防范,所以在入职之前一定要向单位询问好试用期的工资情况,而且对于这种打着招聘旗号,收费培训的要行为一定要慎重对待,切勿盲目交钱上当受骗。
陷阱四:工资税前税后差距大
应届毕业生小丽:和人事谈好基本工资3000元,然后就签合同了。等到了发工资那天,才发现自己刚刚拿到2000元。咨问人事部门,被告知扣了各种保险、各种费用……
小编支招:
有一些用人企业用高薪资招聘员工,但员工实际拿到的工资与预期的数额完全对不上。因此,小编提醒大家,在正式签用工合同前,一定要把薪酬待遇看清楚,标注好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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