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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求职躲开此类陷阱
在网上找工作不能仅凭一些用人单位美丽动听的介绍词就确定非该单位不“嫁”,应在自己发出求职信或接到回复被通知参加面试和笔试之前,对用人单位的各项待遇及相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切忌草率从事。一定要注意躲开网上招聘的各种陷阱:
陷阱一:公布过期或虚构的职位空缺。有一些网站或用人单位为壮大门面营造声势,在职位推介中,刊登一些已过期的信息,所报的薪金待遇亦可能与真实情况有差异。
陷阱二:一些公司为了提高入职要求,将职务头衔修饰得美轮美奂,例如将保险推销员修饰成财政计划者,电脑操作工修饰成信息工程技术人员等等。
陷阱三:超员招聘留于库存,用于替补一至三个月试用期结束被解聘的廉价劳动力。一些用人单位以营利为目的,借优胜劣汰为名,不断使用试用期的廉价劳动力。
陷阱四:长期刊登招牌广告,仿佛永远请不到合适的员工。这种广告是一些网站或用人单位为测试市场动态、人力资源流动情况使用的一种招数。
六种劳动合同陷阱,求职者一定要注意
现在关于劳动合同的诈骗案件越来越多,因此求职者到外面找工作要多几个心眼,小心合同中的陷阱,以免自己上当受骗。以下这六种劳动合同陷阱,求职者可一定要注意啦!
一、“单方合同”
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二、“押金合同”
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内劳动者离职,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三、“幕后合同”
一些民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甚至有些合同条款与法规相抵触。劳动者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四、“性命合同”
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劳动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性命当儿戏。
五、“包身合同”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劳动者人事档案相要挟。人保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不受这类合同的制约。
六、“备份合同”
为了逃避人保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实际上并未按其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收藏好,作为以后打官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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