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就业有“渠道”

时间:2024-10-29 04:06:22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小微企业就业有“渠道”

  日前获悉,为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多种激励措施给予重点支持。

小微企业就业有“渠道”

  《实施意见》强调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金融、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小微企业租用给予租金优惠。同时,加快建设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和岗前培训补贴。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开展培训就业对接,根据培训后到企业就业人数,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到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就业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紧缺专业(工种)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补助。在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介绍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到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就业的职业中介机构,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此外,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省将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企业吸纳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尤为重要的是着力完善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强化问责追责。

  相关阅读:

  安徽:职技校紧缺专业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可获3000元补贴

  近日从安徽省人民政府获悉,安徽省出台系列政策协调推进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其中提出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职技校紧缺专业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就业可获3000元补贴。

  此次政策将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作为就业着力点之一,提出对到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就业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紧缺专业(工种)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补助。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和岗前培训补贴。

  政策要求在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介绍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到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就业的职业中介机构,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开展培训就业对接,根据培训后到企业就业人数,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在满足就业的基础上,政策提出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强化金融、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小微企业租用给予租金优惠。加快建设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小微企业就业有“渠道”】相关文章:

大学生小微企业就业也有大前途11-11

日本留学就业渠道的介绍内容02-26

重庆小微企业创业补助11-13

北京小微企业认定标准06-23

拓宽就业渠道 河南省今年就业缺口100万个02-21

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多方合作拓宽就业渠道02-25

2017沈阳小微企业认定标准11-10

黑龙江大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小微企业免征02-15

增值税小微企业认定标准12-30

服务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