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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跳槽尽力避免“医疗保险真空”
如今,跳槽俨然已成年轻求职者的家常便饭。5 月底的一次就业意向调查表明,25周岁以下的求职者中三个月内重新择业的比例竟高达53.3%。但就在这段签约与续约的真空期里,不少跳槽者却遭遇到有关社会医疗保险的难题:因为根据有关政策,中断缴纳医保费用后,将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重新缴纳后,需连续缴满6 个月,才可以重新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于是,“挣扎”在新岗位试用期、寻觅期或是准备期的年轻人都摆出了一副壮士断腕般的气魄——为了新工作,一年内不许生病!案例一
跳槽后,医保待遇需要签约6 个月后才能重新生效
小琳是那种看上去就特别活泼好动的女孩,毕业没到一年,已经历经了实习、录用、辞职、再
试用的循环。6 月1 日,经过半年多的等待,她终于拿到了新单位的劳动合同。但在得知她的医保待遇
需要签约6 个月以后才能重新开通的时候,小琳怎么也得意不起来。
小琳的前一份工作是在2003年5 月定下的。她本来想进实习的单位,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如愿,而对别的自己不感兴趣的工作她又不愿迁就,一拖两拖就过了签约期。那时侯班里的大多数同学已经落
实了工作单位,学校又催得紧,她心里一急,便挑了个在一家省级单位当秘书的活。从学校毕业后,小
琳的关系就直接转入了单位,从养老金、公积金到失业金和医保,一样不少。
按理说,这样的单位和待遇是很多人可望不可及的,然而生性好动的小琳实在是不习惯那种严
格的作息规律。在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半年后她终于抛下了年终奖和所有福利,等待一家报社的
招聘机会。在进入报社之前的实习期和试用期里,小琳几乎成了“无业游民”,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劳
动合同,更要命的是,几次感冒发高烧,只能自己掏所有的医药费。
6 月份,小琳终于如愿进了报社,但是同时,“最好6 个月不生病”的警告又一次在她耳边响
起。因为要延续医保,她必须连续缴费满6 个月后才能重新享受。
“谁都不想生病,但万一……”小琳不愿去想。
案例二
辞职后,医疗保险账户被冻结了
在一个小公司工作了三年之后,李萍终于在今年二月份的时候下定决心,辞职考研,一来是为
了给自己充充电,二来公司的快节奏运转也让她萌生了换个环境的想法。但是,前几天她由于身体不适,到杭州市中医院就医,在交费过程中,李萍被医生告知不能享受原来的医疗保险,这是怎么一回事情?“我以前在单位的时候都交医疗保险的,既然存了钱,为什么不让用呢?”李萍有些搞不明白。
医院的医生告诉李萍,她的医疗保险账户已经被冻结,她不得不自己拿出就医费用。而且医生
也告诉她,日后还要去复诊,所以这一来一去,将会花去李萍不少的钱。李萍说,当时辞职考研,根本
没想到医保还有麻烦事。“本以为医保的账户是个灵活窗口,以前都是由单位代扣的,自己也不是很清
楚,只知道交了就肯定是有的,无论什么时候生病就医都可以使用。”就因为这个看来事不关己的小插
曲,李萍辞去工作后就一直没有缴纳医疗保险,害得现在生病,要用到医保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犯
了个低级错误。
如果李萍考上了研究生,她将和其他同学一起参加公费医疗的统筹体系。但在辞职之后,考研
之间这段时间内,如果生病的话该怎么办?照医生的说法,她的医疗保险账户是在就医的前几天被冻结
的,难道这生病还得算着日子?
职能部门
6 个月,是医保的等待期
就工作更替中频频出现的医保“真空”问题,记者走访了浙江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省级单位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以及杭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有关工作人员。
按照2001年颁布的《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职工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中断缴纳的,从未缴纳的次月起,其职工将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
险待遇,而中断缴费后要重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除补足中断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外,须连
续缴满6 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后,方可重新享受。同样,在2004年1 月1 日起实施的《杭州市城镇
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也规定,中断参保的人员再次参保时,属本统筹地区非农户籍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缴费满6 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省级规定不同的是,参保者在连续中断缴费3 个月之
后,才被视为中断参保。案例二中李萍“算日子”的疑问就是因为她从二月份起,已经连续中断参保3
个月,并从6 月起,正式被视为中断参保。
对于“重新缴费后须连续缴满6 个月才可重新享受医保”的规定,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
保处的傅鸿翔副处长解释说:“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政府借鉴了商业保险中大病意外险的免责条款。设
置6 个月的等待期,主要是为了防止保险参与者中的‘逆向选择’,进而保护社会上大部分人的利益。”举例来说,一个人中断医保缴费5 年后,突然生了大病,为了享用全社会统筹的医疗保险费用,他补缴中断期间的全部费用。如果准许他次月恢复享受医保,那与高额的医疗费用相比,他补缴的费用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这样,他的行为就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因此,设置6 个月的门槛主要是为了规避恶意参保的行为,至于因跳槽产生的这块“真空”,便成了保险技术要求下无辜的“牺牲品”。
专家建议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
参加当地医保统筹
“对于处于试用期中的小琳和准备考研阶段的李萍,他们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加当地
医保,以确保自己在这段过渡期内能享受医保待遇。”傅洪祥副处长建议说。
因为在今年年初实施的《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中,已经明确把“本统筹地
区内,除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和协缴人员以外的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尚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非农户籍(含
个体工商户)人员,即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了参保对象的范围。也就是说,在没有企业、单位或机关代扣
医疗保险费用的情况下,他们可以以个人身份,持本人身份证、本市常住户口簿和社会劳动保险手册到
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目前,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7 元(含每人每月3 元重大疾病补助资金
和每人每月1 元医疗互助救济资金)。其中,按规定已取得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相关
证件有效期内,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8元(含每人每月3 元重大疾病补助资金和每人每月1 元医疗互助
救济资金);按规定已取得《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缴费标
准为每人每月75元(含每人每月1 元医疗互助救济资金)。
另据了解,累计的中断医保缴费时间将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
年限(含补缴年限)为20年,累计中断缴费时间1 年以上3 年以下的,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在规定比例
的基础上增加20个百分点;累计中断缴费时间3 年(含3 年)以上的,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在规定比例
的基础上增加30个百分点;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为20年以上至25年的,累计中断缴费时间1 年以上
3 年以下的,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在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增加15个百分点;累计中断缴费时间3 年(含3
年)以上的,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在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增加25个百分点。(孙立波、徐静)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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