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亮点解读

时间:2024-08-24 19:37:52 综合指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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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同工同酬亮点解读

    日前,从广东省人社厅了解到,近半年来,通过开展专项调研、陆续开设培训班并出台相关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措施,省人社厅不断强化监管力度,规范劳务派遣,确保新的《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以下是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新政亮点

  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形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和解决摩擦失业、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所带来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修改决定的实施将杜绝这一现象。”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赵国君表示,调查发现派遣机构存在经营资质低、皮包公司多、异地派遣难以管理等问题,而派遣人员涉及了国民经济的大多数行业,劳务派遣人员总规模可能达到4200万人,十分庞大,为此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出“重拳”整顿劳务派遣乱象。

  据介绍,目前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用工单位超范围使用“临时工”、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等。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同时,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也相应提高,其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了200万元。

  新政同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并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并且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作为补充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主要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工作岗位。新《劳动合同法》对“三性”工作岗位作了具体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工作岗位是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新政明确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各界反应

  新政严格实施难度较大

  “今年7月1日起,你们单位要开始派遣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了吗?”24日,网友“旺达”在BBS上的“一呼”,引来众网友纷纷跟帖回应。“今天碰到一个熟人,做派遣工被单位辞退了,昨天派遣单位竟然打电话来说有补偿金。所以查了下劳动法,居然今年要实行新的劳动法了,就是专门针对派遣工的,实行同工同酬了,真好。”

  同“旺达”一样,大多数人对此满心期待,也有人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企业可能还会找空子来规避。

  对此,前程无忧首席人力资源专家冯丽娟认为,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目的很简单,就是降低用工成本。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实际上也是鼓励企业走长期用工的路子,提倡公平合理的用工环境。

  然而不少人认为,目前严格实施这一新政的难度较大。有网友指出,一些国有单位的编制控制特别严格,不少单位的工作运转又依靠劳务派遣人员。在整体劳动成本上升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以及把这些人转成正式员工,短期内较难实现。

  而新政在“辅助性”岗位上也有待进一步明确,防止用人单位随意把其范围扩大化,使用期限也应有所限定。

  24日,记者浏览了一些劳务派遣公司网站发现,不少网站仍铺天盖地显示着“派遣至大型国有企业工作”“某某著名电子厂诚聘普工、临时工”等招工启事。招聘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岗位都是“长期工作”,对于临时性劳务派遣工作岗位“不超过6个月”的规定他们似乎并不在意。

  广东做法

  企业派遣工超20人且超10%要备案

  事实上,早在去年3月,广东就出台了《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规范劳务派遣。

  根据当时的规定,广东已提出“用工单位应当对相同工作岗位上的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工资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同时提出了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的30%,并且要求“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20人且占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10%以上的,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为确保新《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配合人社部做好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制定工作,今年2月,省人社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对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基本原则、考虑因素、核定范围、测算标准、过渡措施以及操作流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研,随后又陆续举办了4期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

  “我们在省厅官方网站开设了新修订劳动合同法专栏,指导各地级以上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5月30日前均在官方网站开设专栏,登载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权威解读及规范劳务派遣的具体措施,便于公众正确理解新规定。”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全面调查摸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清理整顿劳务派遣,指导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和参加社会保险台账,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目前已做到许可一家,备案一家,监管一家。

  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对已经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登记的劳务派遣单位将实行年度核查,凡是未能通过核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并予以公告。

  此外,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将作为每年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人社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各类违法行为,促进劳务派遣规范有序发展。

  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界定

  临时性工作岗位:

  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辅助性工作岗位:

  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

  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新政规定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经营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2016新劳动法同工同酬最新规定关于同工同酬亮点解读同工同酬7月1日实施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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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家解读新政时表示,用人单位在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时,就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确保派遣工和单位正式合同工同工同酬。

  长期以来,劳务派遣用工作为一种有效降低成本的方式在国企普遍存在。据统计,很多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一般占职工总数的8%~20%,最高比例能达到 50%左右。电信行业,更是劳务派遣用工大户,在某些地方超过50%。因为二元身份体制,派遣工常常处于“即使凭借自身的努力做到关键岗位,也难以同工同酬”的尴尬境地。

  然而,在更多业内人士看来,要真正做到同工同酬并非想象的那么容易,需要建立完全以绩效为导向的考核体制,在运营商这样的国企并非易事。

  二元身份体制

  身份问题仍然是众多派遣工难以言说之痛。“再怎么努力也是派遣工,”成为很多派遣工的无奈叹息。

  目前运营商内派遣工与正式工采取了两套不同的职级体系,即使成为关键岗位员工甚至成为中层管理人员,同样面临因身份而产生的困扰。某联通地市工作人员老王的经历可见一斑,“我曾在原联通任县市分公司副经理,与网通合并后,与本人同一级别的副经理依然是部门副经理,而我们却被列为所谓业务经理。今年劳务工工资套改后,基本工资直接定为6级,不到1千,奖金绩效就别提了,即便如此,领导还安排与部门经理相对应的工作。”

  “基本来讲,能进管理层很难,即使个别人到管理岗位,但待遇差一大块,活得憋屈”代表了现有二元身份制度下很多劳务派遣工的现状。某地市一位正式员工告诉记者:“劳务派遣工的最高岗与正式员工的最低岗还是差距很大的。”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力市场系主任丁大健表示,劳务派遣方式,由于员工由劳务派遣公司派来的劳动力,用人不管人,劳务派遣的保险由派出的企业去办。本来应该同工同酬,但是很多保险、福利,不是本单位的人,所以就导致差异的产生。

  但对于电信运营商等上市公司而言,在国资委考核机制下,大量使用派遣工成为运营商能交一份“漂亮”成绩单的有效方式。在很多地市公司劳务派遣工比例超过50%,以河南桐柏联通为例,共有员工150人,其中正式工65人;劳务派遣工85人。

  业内人士表示,国资委对运营商一般都有人均生产效率的考核要求,而劳务派遣工并不算入整个公司的编制,在财务报表上,其费用一般也不体现在人工成本一项而计入其他费用。

  身份破冰

  近年来,随着通信市场竞争的加剧,运营商业务发展与人员需求之间的矛盾凸显,倒逼运营商进行人力资源改革,很多省运营商尝试了劳务派遣工的“身份破冰”。早在运营商重组之前广东联通等联通公司就实行了打破身份界限,给予优秀派遣员工转签正式合同的激励。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移动公司开始尝试劳务派遣工转正,2011年起近十年来未有劳务工转正的山东移动开始启动劳务工分批转正。山东移动相关人员表示,“去年全省转了1000人,平均每个地市50人左右,今年可能还是这个规模,逐渐转聘。”

  四川移动、河北移动等地规模转正也在进行中。四川移动某地市工作人员表示,今年四川移动计划800多名劳务派遣用工转正,且年终奖金向一线倾斜。河北移动某县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河北移动也在转,我们县13个名额。参加社会招聘和代理合同工转正一起进行的考试和面试,通知已经下了。”

  其一方面反映了运营商业务发展与人员需求之间的矛盾,某地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地用户三年间增加了300万人,然而人员却只增加了不到100人,正式工每年全省只招三四十人,聘用工也留不住。另一方面,近几年通信业工资收入与几年前相比竞争力相对下降,加之通信业工作需要一定的经验,正如知名博主马继华所言,留住内部人员成为运营商的选择,劳务工转正将成为一种趋势,电信研究院研究员刘涛也表示,随着新劳动法的实施,运营商不能像以前那样使用派遣工。

  对于劳务派遣工的转正,在执行过程中也会遭遇“是否公平”、“是否导致寻租”的疑问。某省公司电信人员直言“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据悉,各地转正的标准各一,有的按照工作年限,有的按照现有岗位职级和绩效。但在名额有限的情况下,只有通过严格的标准并做到公开透明才是“相对公平”的做法。

  转正后的劳务工只能是正式工里的最低岗位,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在变相的规避同工同酬,比如,劳务工A与正式工B做同样的工作,前者每月1000元,后者3000元,公司为A转正成正式工的最低岗,仍然是1000元。这样A实现了身份上的转变但并不能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难

  电信运营商在劳务派遣工用工机制方面的尝试向前迈出了一大步,然而,同工同酬的实现仍需要很长的路。2008年,《劳动合同法》就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5年来,同工同酬遭遇执行难,据统计显示,干同样的活儿,聘用工和正式工,收入甚至会相差10倍。

  刘涛认为,“目前做到同工同酬很难,首先,这个工怎么来定义与衡量,除了要做同样的工作,还要达到同样的工作效果。”刘涛表示,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在制度设计上,将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两套岗位评测体系有效融合。其次就是增强员工的归属感,给予员工更多的关怀。

  业内人士表示,要解决此问题,除非是建立完全以绩效为导向的考核机制,收入完全跟绩效挂钩,类似保险、房产等,但对于电信运营商这样的国企又不现实。

  此次修订明确提出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如果派遣工没有享受同工同酬,可以向人社部门反映,用人单位要提供分配办法,证明“同工同酬”。对此,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韩文甫称,新法规的施行是保障公平的一次进步,但不代表员工间的不平等问题会就此解决。“假如哪家单位违反了新法规,那员工该找谁维权,谁又来对单位进行处罚”是一个问题,“劳动部门不来主动管,员工自己维权的成本比要求的利益还高”,这也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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