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生育假能延长多久

时间:2024-10-07 09:31:34 综合指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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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延长生育假能延长多久

  2016年1月1日起《计划生育法》正式生效。该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那么延长生育假能延长多久?各省的计划生育对延长生育假是怎么规定的?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2016年延长生育假能延长多久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实施。该法取消了晚婚晚育假期奖励的规定。此外,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该法没有对生育假进行具体的细化规定,从字面上讲,无论是一胎还是二胎,都是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那么各省的生育假延长了多少天?

  目前已经确定延长生育假的省份如下:

2016年全国各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改
地区修改时间婚假天数增加产假陪产假条例全文链接
广东2015.12.3033015http://www.66law.cn/tiaoli/1540.aspx
湖北2016.1.1333015http://www.66law.cn/tiaoli/1545.aspx
天津2016.1.143307http://www.66law.cn/tiaoli/6203.aspx
浙江2016.1.1433015http://www.66law.cn/tiaoli/1027.aspx
安徽2016.1.1536020http://www.66law.cn/tiaoli/1547.aspx
广西2016.1.1535025http://www.66law.cn/tiaoli/959.aspx
江西2016.1.2036015http://www.66law.cn/tiaoli/6238.aspx
山西2016.1.20306015http://www.66law.cn/tiaoli/606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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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二胎的女职工除不再享受晚婚晚育奖励政策外,其他待遇与生育一胎的相同。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二胎后,女职工同样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

  用人单位应当明确生育二胎女职工同样享受产假、生育保险等待遇,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安排,创新管理方式,依法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工作。

  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是什么?

  禁忌劳动范围一直是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重点。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而后,原劳动部于1990年颁布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这两个规定的实施,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及其后代的健康、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具体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有哪些内容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女职工禁忌范围的规定》规定了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三、四级的作业。

  劳动部、人事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女职工孕前保健内容是:

  1、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铅、汞、苯、铬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三、四级的作业。

  2、积极开展优生宣传和咨询。

  3、对女职工应进行妊娠知识的健康教育,使她们在月经超期时主动接受检查。

  4、患有射线病、慢性职业中毒、近期内有过急性中毒史及其它有碍于母体和胎儿健康疾病者,暂时不宜妊娠。

  5、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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