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济补偿金的内容

时间:2023-07-04 09:40:41 综合指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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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劳动法关于济补偿金的内容

  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关于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吧,了解多一点劳动法的内容,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有帮助哦,一起来阅读吧。

   劳动法关于济补偿金的内容

   (一)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

  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而引起的劳动争议举证内容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6、涉及住房补贴费的,分房单位须提供分房日期及住房补贴费的具体数额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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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调解的过程介绍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1)调解申请。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

  (2)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

  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一是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二是争议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三是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

  (3)进行调查。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了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察看和翻阅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等。

  (4)实施调解。实施调解是指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

  实施调解有两种结果。一是调解达成协议,这时要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二是调解不成或调解达不成协议,这时要做好刻录,并制作调解处理意见书,提出对争议的有关处理意见。

  (5)调解协议的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

  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

  仲裁委受理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及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5、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6、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7、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因返还订金、保证金、提押金(物)发生的争议或因办理职工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发生的争议;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拓展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8年5月1日施行)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举证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法》以及《调解仲裁法》出台后,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越来越大,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只需要提供简单的劳动关系证明就可以进入仲裁诉讼程序。但是若完全由用人单位举证,用人单位会只挑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进行举证或者制造假证据,那么劳动者会承担巨大的风险。

  随便签字(名)最危险。签字意味着劳动者本人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的认可,因此胡乱签字意味着本人胡乱的认可。

  保护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很关键。很多用人单位“规定”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后都要“上缴”单位指定的一些“东西”,比如:工作服、工作牌等。然而这些东西确是劳动争议案件中非常重要的证据。因此我们要对此有所准备。

  对需要“上缴”的证据及时取证。有些东西是不需要上缴的,例如:劳动合同书,法律明文规定劳动合同应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对于一些的确需要上缴的东西如工作牌、工作服等,劳动者可以在上缴前进行取证,例如穿着工作服拍照,对工作牌或其他书面证据进行复印留存等。

  对于有些有着严格防范措施的单位,劳动者往往会被突然袭击,此时劳动者不要乱了方寸,而是要学着如何在短时间内取证。例如采用手机录音或手机拍照。

  劳动争议案件原、被告应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一、用人单位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合同工,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应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明。

  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五、劳动争议发生的事实根据(包括劳动争议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

  六、用人单位提供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依照的法律、行政法地方性法规、参照的规章的名称及适用的条、款、项、目、若依据是本单位的内部规定,则提供该规定的正本及复印件。

  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实践中,有不少劳动者就公积金的缴纳以及行政处分如警告处分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际上,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就公积金缴纳发生争议的,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另外,如果是纯粹的行政处分如警告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不涉及到扣发劳动报酬的,也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只有当由于用人单位的行政处分涉及到员工的劳动报酬事项时,才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1、劳动争议仲裁步骤案件受理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阶段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阶段

  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

  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目录清单

  1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

  2工资条,

  3劳动合同。

  就是这样,还有你看看以下的内容,是不是还可以再多主张一些经济补偿、赔偿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地址:

  身份证:

  被申请人:

  住址: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办字第 xx 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由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x月x日开庭并作出办字第xx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判决书,判令1、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应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申请人2010年8月5日至2011年1月10日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XXXXXX。2、被申请人应在上述期限内为申请人补缴2010年7月至2011年1月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上海市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

  二〇一五年x月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全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2、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沙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1。 副本 份;

  2。 物证 件;

  3。 书证 件。

  哪些情况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

  1、 由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7、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8、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9、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0、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

  11、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合同终止。

  12、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关于调解协议与支付令的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

  劳动仲裁法司法解释之调解协议与支付令

  【法条原文】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条文解析】

  这一条是关于调解协议与支付令的规定。前面我们已经指出,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约束力。但是,如果一方尤其是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劳动者还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维权不利。为强化调解的作用,赋予调解协议书更强的法律效力,本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就将支付令制度从民事诉讼法中引入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

  支付令,即督促程序。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的一种特殊法律程序。将这一制度引入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对于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有关支付令的具体内容,请参加本书前面章节的介绍,这里就不再赘述。在适用这一条时应注意其适用范围。劳动者持调解协议申请支付令的范围限于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调解协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其他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不能申请支付令。

  【维权点津】

  劳动者持调解协议可以对特定事项申请支付令的规定,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途径。劳动者在维权时应注意走捷径。

  劳动总裁程序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七)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劳动仲裁需要避免哪些风险?

  随着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劳动执法力度的不断提高,劳动力市场日趋规范、劳动者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加。根据统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单位完全胜诉的案件占所有案件的20%左右。如此之低的胜诉率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单位在用工方面仍然存在相当不规范的地方。劳动仲裁的7种风险,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反之除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其不当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持。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

  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许可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时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4.不按时出庭的风险。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作缺席裁决。

  5.举证不能的风险。没有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的风险。当事人自收到案件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若确有困难无力交纳仲裁费用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其费用的缓、减、免交。申诉人无故不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7.不当行为的风险。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应当实事求是,向仲裁委提交的证据,应为原件或原物或经仲裁委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不得虚假陈述,不得作伪证,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工程监理聘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1)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工程监理 (即甲方工程项目乙方全包管理负责),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设计要求施工,聘用期 一 年。

  (2)双方自愿达成本协议的条件下,乙方交押金000元给甲方为信用保证金,安全事故责任,防火防盗由乙方自行负责。支工程款按进的度%分比支付,工程开工时支付材料款或生活费不能超过押金的80%,材料由公司定点配送。工程款由乙方工程监理催收,业主交清工程尾款后七日内给乙方结清工程款。甲方将扣乙方总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一年后无任何违章事宜,工程质量能得到保证等。甲方将质量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3)甲方为乙方提供充分施展能力的平台,并为其创造良好工作的环境和发展空间。

  (4)乙方所做工程项目,按照公司的运筹管理模式,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乙方必须有一个端正的工作态度、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时刻保持极大的工作热情和集体观念。

  (6)乙方不得背着公司私自接单、炒单,如公司在本小区施工,乙方不准在本小区接单施工。以及做一切有损公司利益及形象的事情,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将从重处罚.

  (7)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大众利益,乙方所负责工程项目安全事故隐患,乙方自行承担。

  (8)上述事宜按照公司工程部管理细则执行(付工程部管理细则文套实施),部分与公司无关的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者:开除,所交押金做为公司处罚金。

  (10)乙方如在合同期要求辞职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甲方审查无误意后准予离职并结清工程款,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其它:

  (12)此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甲方聘用乙方工程监理限期为一年,如有争议依法仲裁。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单位清洁临时工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为了美化院内环境,长期保持清洁卫生,使之成为花园式单位,经研究决定,聘请临时工一名,负责局内环境卫生和花草树木维护管理,XXX同志(以下简称乙方)自愿承担此项任务,经双方研究特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给乙方每月工资____元,不享受假期工资、加班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不负责安排乙方的三餐食宿,乙方中午可到甲方公司餐厅就餐,标准与甲方正式职工相同,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可以给予休假和其他照顾。

  二、乙方来甲方工作,甲方应根据需要添置劳动等工具,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无故丢失。

  三、乙方就根据甲方卫生状况每天对全院进行大扫或小扫,确保院内卫生清洁。

  四、乙方负责甲方院内花草的种植维护管理(包括打药)和办公楼上下花盆的摆放,夏天做好冬季花木的养护准备工作,确保-局院内花草茂盛,一年四季办公楼有鲜花盛开。

  五、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甲方对因乙方过失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生病不负任何安全责任和医疗费用。

  六、甲方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添置的工具种子等一切正常要求尽量给予满足解决,客观无法办到的乙方不能非议。

  七、乙方在甲方工作过程中,表现好,成绩突出,大家反映良好,甲方年底给予奖励______元。

  八、本协议暂订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顺延。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司机聘用协议书范本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应聘条件

  1.须依法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且驾龄 年以上;

  2.经交通管理部门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培训合格;

  3.接受并认同本公司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4.仪容仪表端正,文明礼貌,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的维修经验,能够独立排除一般故障;

  6.无饮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7.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及服务质量投诉。

  第一条协议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 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个月。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如双方满意,可另行协商续签。

  第二条岗 位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工作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条款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要求(详见“驾驶员内部管理办法”)。

  第三条 安全纪律教育

  甲方负有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驾驶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的义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 作息时间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休息和休假由乙方向甲方提前一天口头或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后调休。

  第五条 薪 酬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支付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工资 元。

  第六条 协议解除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证》、《从业资格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时同意解除本协议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依据国家和安庆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

  手机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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