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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有这样的时机,要好好记录下来,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经济发展亟须寻找新型动能,以增强韧性与活力,积攒力量蓄势待发,由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便顺势而起。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和背景
在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致辞,指出“只要大力破除对个体和企业创新的种种束缚,形成‘人人创新’、‘万众创新’的新局面,中国发展就能再上新水平。”继而在2015年两会政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再次提到要“把亿万人民的聪明才智调动起来,就一定能够迎来万众创新的新浪潮。”由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开始引发公众关注,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双引擎”之一,也成为2015年热点事件之一。
以世界经济复苏乏力,中国经济面临转型之困、经济负担下行压力为背景,我国经济当前发展形势不容乐观,面临一系列困境。再加之由来已久的“made in china”的低端仿造山寨之风,中国一直位处世界经济产业链条和价值链条的最底端,长期扮演世界工厂的“打工者”的角色,攫取的市场份额与付出的高额劳动并不相称。
受制于当前发展现实,我国经济发展亟须寻找新型动能,以增强韧性与活力,积攒力量蓄势待发,由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便顺势而起。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其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创新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进一步指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今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措施的意见》,明确指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这是认真总结国内外发展实践经验和理论认识的结果,符合当今世界发展实际和创新潮流,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揭示了创新创业理论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
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后来,创新的概念和理论不断发展。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认为,创新是赋予资源以新的创造财富能力的行为,创新主要有两种:技术创新和社会创新。著名经济学家诺思认为,世界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不断互相促进的过程。相对于创新理论,创业研究起步较晚,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分析框架,一般认为,创业是指一个人发现和捕捉机会并由此创造出新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主要标志和特征是创建新企业或新的组织。创业不仅仅局限于创办新企业的活动,在现有企业中也存在创业行为。创业者既可以指新创企业的创办人,也包括现有企业中的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
在经济学界,创新和创业是两个既有紧密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二者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互补和替代关系,创新是创业的基础和灵魂,而创业在本质上是一种创新活动。但创业和创新也是有所区别的,从现有的经济理论和研究看,创新更加强调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比较著名的是经济学家索罗对经济增长中技术进步贡献的定量测算。而创业的内涵更丰富,不仅有创新的内容,还涉及就业和社会发展以及公平正义。
影响创新创业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国民素质、基础研究水平、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体制政策环境等方面,但核心是人的因素,关键是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壮大。从某种程度上讲,推动创新发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创新,要提高国民的教育水平,充分调动和激发人的创业创新基因。就是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创新,要大力推动创业企业发展,强化企业作为创新发动机的作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把创业、创新与人、企业这几个关键要素紧密结合在一起,不仅突出要打造经济增长的引擎,而且突出要打造就业和社会发展的引擎,不仅突出精英创业,而且突出草根创业、实用性创新,体现了创业、创新、人和企业“四位一体”的创新发展总要求,揭示了创新创业理论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为创新创业理论和实践研究开辟了崭新的新天地。
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反映了人类创新发展历史和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
创新创业究竟应由哪些人来干,如何选择创业者,政府应该干什么,这些是我们在推进创新创业发展中常常碰到的问题。现在,有的人认为,创业是少数“天才式”人物的事情,必须具备这样那样的素质和条件。事实上,这是一种误区。
人类社会发展史实际上就是一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历史。比如,蒸汽机革命中许多重大技术都是由技工发明的。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比如,上世纪80年代初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核心的农村体制改革后,极大激发了农民的创业热情,一大批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就了今天以万向集团为代表的一批创业企业。此后,随着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又有一大批科研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下海创业”,使一大批民营企业异军突起,成就了今天以华为、联想、海尔等为代表的一批创业企业。这其中许多都是“草根创业”,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且,现在来看,许多成功的企业往往都是“草根”完成的。
因此,推进创新创业必须要改变“选运动员”的方式,应在全社会高扬创新和企业家精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创新创业的大潮,使大量优秀人才在创新创业的伟大实践中脱颖而出。
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坚持创新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实现途径
李克强总理在出席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时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既发挥好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和科技人员的骨干中坚作用,又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的无穷智慧和力量,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要依托“互联网+”平台,集众智搞创新,厚植科技进步的社会土壤,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对接,塑造我国发展的竞争新优势。要把科技与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上融合起来,既要“顶天”,努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勇攀世界科技高峰,又要“立地”,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创新发展的人才和科技基石,要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使创业企业不断涌现和发展壮大,包括新创办企业和现有企业的创业创新,不断为企业这部创新发动机注入新生力量和活力,汇聚形成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一方面,要大力推动初创企业不断涌现和规模化发展。大量研究表明,初创企业是创新的源泉。历史上许多重大技术和发明的商业化最初都是由这些企业完成的。同时,初创企业也是就业增加的引擎。据美国一个最新的分析报告,近年来在美国新增的20%就业中创业企业占3%。正是那些创业者不断创造出新的产品和服务,深刻改变了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当前,也正是那些在清洁能源、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创业者,推动着新能源、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解决我们全球面临的资源环境健康等重大挑战。
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现有企业特别是大企业的创业创新。对创业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表明,尽管许多创业者都是白手起家,但创业也可以在现有企业内部进行。现有企业特别是大企业更需要弘扬创业精神才能赢得更多的利润和企业长久的发展,大企业由于具备人才、技术、品牌、市场等优势,是创新发展的“野战军”,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表现为大企业可以通过收购中小企业使创新产品快速实现商业化,还表现为大企业本身可以培育、孵化出许多小企业。从我国看,目前许多大企业也正在积极推进创业创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腾讯、金发科技、达安基因等大型企业围绕全产业链需求,有针对性地创办孵化器,孵化培育了大量科技型创业企业并形成集聚效应。海尔提出要把企业员工由原来的雇佣者和执行者,变成创业者和合伙人,大力推进企业内部“自创业”,实现企业由出产品到出创客的转变。
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推进供给创新的重大结构性改革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综合来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是指对要素投入侧和生产侧的重大改革、关键性改革。核心是要通过推进金融、土地等要素改革和生产端的改革,提升企业效益和竞争力,焕发企业家精神,创造出能够激发消费者需求的优质产品和服务,满足新需求,开拓新市场,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加快实现发展动力的转换。最重要的是通过政府体制改革,让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充分激发微观经济主体活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可以大幅增加有效供给,增强微观经济活力,加速新兴产业发展,又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还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是经济发展的引擎。在当前形势下,要紧紧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新动力,大力推进政府监管、投融资、科技体制等关键环节和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节能环保、通用航空、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的改革。比如,要围绕培育小微企业和促进大企业创新,大力推进投融资和资本市场的改革,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要大力推进能源电力、物流等体制机制改革,着力降低创业创新成本。要“放水养鱼”,推动财税体制结构性改革,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负水平。在生产侧方面,要放开服务业市场准入,扩大开放,使更多新企业公平进入,增强服务业发展动力作用。要深入推进传统产业创业创新,鼓励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进工艺创新和设备更新改造,广泛开展技术革新,加快传统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要适应当前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迅猛发展趋势,完善政府管理体制,加强人才、技术、金融等要素支撑,着力营造有利于新兴企业不断涌现和发展壮大,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快速商业化的良好生态。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进入速度变化、结构转型和动力转换的关键时期。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必须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营造有利于杰出科学家、发明家、技术专家和企业家不断涌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让每一个充满梦想并愿意为之努力的人获得成功,实现经济平稳持续增长、国家强盛、人民富裕和社会公平正义。
如何理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
从国际上看,一方面国际经济情况不容乐观,世界经济发展放缓,国际经济形势不稳定,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传统产品国际竞争压力进一步增大,因此,我们必须增加国内市场需求来促进经济稳定发展,那么,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激发国内市场需求就成为了必然的选择;另一方面国际市场需求要求增高,对产品本身的质量、技术含量和使用效能要求增加,对创新技术和创新产品的需求增加,因此,这也必然要求我们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创造出新的技术、新的产品和新的服务,从而稳定和增加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需求及份额。
从国内来看,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还在加大,国内市场需求有待进一步开发,经济发展环境“硬约束”进一步加强,那么,我们就必须走集约发展、高科技含量发展、高附加值发展的道路,因此,我们必然要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推动经济的转型发展;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要全面深入推进,就必然要要通过增强经济内生动力来支撑和促动体制和机制改革,因此,我们必然要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和活力。
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内涵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目的是推动经济良性良好发展。李克强总理说:“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动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一方面,只有通过万众创新,才能创造出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市场,也就才能提高经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只有通过大众创业,才能增加更多的市场主体,才能增加市场的动力、活力和竞争力,从而成为经济发展的内在源动力引擎。
“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是相互支撑和相互促动的关系。一方面,只有“大众”勇敢的创业才能激发、带动和促动“万众”关注创新、思考创新和实践创新,也只有“大众”创业的市场主体才能创造更多的创新欲求、创新投入和创新探索;另一方面,只有在“万众”创新的基础上的才可能有“大众”愿意创业、能够创业、创得成业,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包含“创新”的创业才算真正的“创业”,或者说这种创业才有潜力和希望。
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点
首先,重点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科学技术要转化成生产力,关键是如何促进“万众”的创新用于“大众”的创业,这就要求我们减少对创新转化的限制,加强创新转化的对接,增强创新转化的活力,因此,我们就必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鼓励各式各样的创新,直接用于创业,合作参与创业,转让促进创业等。进一步来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关键在于激励人们主动创造新成果和愿意转化新技术。因此,我们要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从而促进科技人员愿意创新、愿意创业、愿意转化。正如李克强总理说:“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扩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实施范围,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人员创新活力不断释放。”
其次,重点要引导新兴科技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高科技创新的前沿,是高附加值创业的重点。因此,我们要重点支持扶持新兴科技产业的发展,引领万众向高科技方向创新,带动大众向高科技新兴产业上创业汇聚,从而促进我国经济深层次上转型升级。正如李克强总理说:“要实施高端装备、信息网络、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重大项目,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
再次,重点要推进各项产业“互联网化”发展。信息化是当今时代的突出特点,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必然要求我们各项产业要适应“互联网化”的时代要求,更要求我们各项产业要主动的、广泛的、深度的与互联网结合,在“互联网化”发展中创造更多更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正如李克强总理说:“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
要做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与促进创业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惩治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建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动力,鼓励创新创造;推进投融资体制、税收、流通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进一步打开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的闸门,对扩大就业起到“推进器”、“容纳器”的作用。
二是要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创业资金支持体系。
三是要健全有利于创业的政策制度,落实和完善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
四是搞好创业培训和服务,推动高校普及创业教育,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运用社会各类资源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跟踪扶持,使更多的劳动者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
五是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创业服务,努力扩大创业规模,提高创业比例。
六是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考核评价体系,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宣传,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宽容失败、敢于开拓的氛围,形成全社会竞相支持创新创业的生动局面。
鼓励大众创业的30条政策
1、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逐步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发展的制度和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依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3、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
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加快建立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完善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
4、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
把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全社会创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加快完善创业课程设置,加强创业实训体系建设。
5、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
各级财政要根据创业创新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鼓励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
6、完善普惠性税收措施。
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制改革方向和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修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完善创业投资企业享受70%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抵免政策。抓紧推广中关村(17.91,-0.53,-2.87%)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
7、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
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采购单位改进采购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增强政策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把政府采购与支持创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8、优化资本市场。
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上市或发行票据融资,并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规范发展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动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
9、创新银行支持方式。
鼓励银行提高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创新组织架构、管理方式和金融产品。推动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创业创新活动给予有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创业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
10、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
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丰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
11、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
不断扩大社会资本参与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基金规模,做大直接融资平台,引导创业投资更多向创业企业起步成长的前端延伸。发展联合投资等新模式,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12、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
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大众创业。推动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隔离的前提下,与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长期性合作。降低商业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投资的门槛。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
13、发展国有资本创业投资。
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引导和鼓励中央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参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等,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创业创新中的作用。
14、推动创业投资“引进来”与“走出去”。
鼓励外资开展创业投资业务。放宽对外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限制,鼓励中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境外高端研发项目的投资,积极分享境外高端技术成果。按投资领域、用途、募集资金规模,完善创业投资境外投资管理。
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
15、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
大力发展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器,做大做强众创空间,完善创业孵化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器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引导和推动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引导和鼓励国内资本与境外合作设立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境外先进创业孵化模式,提升孵化能力。
16、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
加快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创业服务。
17、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
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降低全社会创业门槛和成本。加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开放计算、存储和数据资源。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和创业创新模式。
18、研究探索创业券、创新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
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探索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对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建立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
19、打造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加强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鼓励开展各类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活动。支持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定期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挑战大赛等赛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发展创业平台、投资并购小微企业等,支持企业内外部创业者创业。为创业失败者再创业建立指导和援助机制,增强创业信心和创业能力。
20、用好创业创新技术平台。
建立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向全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平台(基地)向社会开放机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鼓励企业建立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平台。鼓励依托三维(3D)打印、网络制造等先进技术和发展模式,开展面向创业者的社会化服务。
21、发展创业创新区域平台。
支持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省(区、市)、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依托改革试验平台在创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创业创新制度体系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城市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各具特色的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
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
22、支持科研人员创业。
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规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支持鼓励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为科技人员和创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23、支持大学生创业。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引导和鼓励高校统筹资源,抓紧落实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等。引导和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创业导师,提供包括创业方案、创业渠道等创业辅导。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24、支持境外人才来华创业。
发挥留学回国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创业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放宽外籍高端人才来华创业办理签证、永久居留证等条件,简化开办企业审批流程,探索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加强海外科技人才离岸创业基地建设,把更多的国外创业创新资源引入国内。
25、支持电子商务向基层延伸。
引导和鼓励集办公服务、投融资支持、创业辅导、渠道开拓于一体的市场化网商创业平台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推动农村依托互联网创业。鼓励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城乡基层创业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开展创业。完善有利于中小网商发展的相关措施,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持发展面向中小网商的融资贷款业务。
26、支持返乡创业集聚发展。
结合城乡区域特点,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协作创业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返乡人员创业联盟。引导返乡创业人员融入特色专业市场,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创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集群。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26.50, -1.49, -5.32%)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开展创业,完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环境。
27、完善基层创业支撑服务。
加强城乡基层创业人员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跨区域创业转移接续制度。引导和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开展面向基层创业创新的金融产品创新,发挥社区地理和软环境优势,支持社区创业者创业。引导和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物流企业发挥优势,拓展乡村信息资源、物流仓储等技术和服务网络,为基层创业提供支撑。
28、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从根本上解决创业创新中面临的各种体制机制问题,共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29、加强政策协调联动。
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系统梳理已发布的有关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推进“立、改、废”工作,将对初创企业的扶持方式从选拔式、分配式向普惠式、引领式转变。建立健全创业创新政策协调审查制度,增强政策普惠性、连贯性和协同性。
30、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督查。
加快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普惠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导机制,建立和完善政策执行评估体系和通报制度,全力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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