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派遣流程

时间:2023-02-22 12:06:39 综合指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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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就业派遣流程

  2017就业派遣流程有什么变化吗?下面以某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主要程序为例,仅供参考:

2017就业派遣流程

  (一)[5月20-31日]各二级学院依据毕业生基本生源信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已返至学校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相关城市(涉及城市后面有说明)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的官方函件等材料录入《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

  (二)[5月24-6月7日]招生就业处审核各二级学院整理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灵活就业登记表》等材料及《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

  (三)[6月1--13日]各二级学院组织本院毕业生核对《就业派遣方案数据库》中本人的派遣信息,有问题的及时反馈给院系负责老师,院系负责老师统一至校招生就业处更改信息,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毕业生在纸介版《就业派遣方案》本人一栏内签字确认;

  (四)[6月15--23日]校招生就业处再次核对《就业派遣方案》,并对有变动的信息进行修改和确认;同时将《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报送至黑龙江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

  (五)[6月24--25日]学校招生就业处打印全体2017届毕业生的《报到证》;

  (六)[6月26日]学校持所有《报到证》至黑龙江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加盖“黑龙江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七)[6月27日]校招生就业处将盖章后的《报到证》发放至各二级学院;

  (八)[6月28-29日]各二级学院将《报到证》发放给本学院毕业生(毕业生需签字领取,并仔细核对报到证上的各项信息),同时各二级学院把入学时将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的《报到证》复印件交至校保卫处户籍科,以便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此部分毕业生按学校通知领取《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户口未迁至学校但毕业时要将户口迁移至派遣所在地且符合派遣条件的,毕业生自行持《报到证》至户口所在的派处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九)[6月29日后]毕业生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到相关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十)[7月3日以前]需改派(更改派遣单位)的毕业生持相关材料至校招生就业处办理(在此之后需改派的毕业生需持相关材料自行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6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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