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中的平衡经济

时间:2024-07-07 20:33:24 自主创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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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中的平衡经济

假日经济从实行“双休日”制度开始初露端倪,到颁布实施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渐成气候。在建国五十周年大庆、新千年第一个春节、春暖花开的“五一”这三个长假日里旅游景点人如潮拥,各大商场人流如织,宾馆酒店排队预约……人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假日经济”扑面而来的热潮。

    假日经济的出现,是国家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带来的成果,是近年来人们期望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现象,它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为第三产业发展带来了机遇。如何维护假日经济这一良好势头,使它长盛不衰,持续发展,需要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和思考。


    火爆场面难再现

    “春节”长假已指日可待,市场消费今年能否出现以往的“井喷”场面?根据各种市场消费因素分析,昔日的火爆局面恐怕难以再现。

    从消费热点看,近几年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由多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所致,其中因节日放长假而形成的“假日消费”是个全新而又非常重要的因素,对消费的刺激作用非常明显。但到了今年,这个口号已经变的相当陈旧人们对假日周已经没有新鲜感。某超市分店总经理认为现在的黄金周对商场购物的拉动作用已经明显减弱,尽管目前市场的消费亮点不少,但只是局部性的消费热点。据他们统计在黄金周到来之前市民的消费量甚至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与此同时,与前几个长假供需严重失衡相比,当前服务业在供给规模和接待能力上有了相当大的改善。各个风景区坐车难、住店难、吃饭难等得到显著缓解。但是,在供给层次和服务质量上却变化不明显,满足不了现阶段的消费需求。在以往的黄金周里,缺乏诚信是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哄抬价格、坑骗游客等非诚信行为扰乱了假日市场,制约了假日消费。







    热消费背后的冷思考

    根据几年来的经验假日消费使淡旺季更加分明,在假日旺销的同时,非节假日的清淡已露端倪。某商场企划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节假日生意确实好,一般情况销量要比平时高2-3倍,但节假日一过,该买的买了,生意比以往更为清淡,平均下来与没有长假生意差不了多少。

    对假日爆发性的消费行为虽令人们见识了“假日经济”的威力和潜力,但商家对巨大市场变量还认识不足,还缺乏稳定发展的长久之策。经常出现长假过后,各企业不约而同地产生了“假日消费热过之后,我们又该怎么办”的疑虑。

    假日消费流金淌银的财富效应展现了假日经济的市场魅力,但假日期间火爆的消费后面,也暴露出假日经济一系列潜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假日旅游产业化水平不高。

    假日消费起高潮,势头最强劲的莫过于旅游,消费者反映问题最多的也是旅游业,这与目前旅游产业化水平不高直接关联。一是名胜景点的接待能力与新的消费需求有差距。长假期间,由于预测和准备不足,而对犹如潮涌的客流,各个旅游景点和景区措手不及,有限的客员容量和接待能力捉襟见肘,根本无法满足游客的吃、住、行等基本需要,造成住宿告急、餐饮爆棚,连公共厕所都很紧张。一些地方旅游经营企业在利益驱动下,只片面追求眼前利益,舍不得放弃商机,接送客人越多越好,而忽略了旅游品牌意识和当地本身容量,经营者、接待者疲于应付,顾此失彼,质量下降,消费者啧有烦言。二是交通承载力不够。始料不及的旅游热潮,让交通行业特别是铁道部门手忙脚乱,难以对付。许多游客因买不到机、车票而无法出游,或者出得去、回不来,长假期间的出行难,尤其是交通缺乏便利感,成了游客们挥之不去的心病。三是服务质量不高。全国消协系统的投诉统计资料显示,1999年度涉及旅游的投诉共5329件,比上一年度增加了40.8%,部分旅行社、少数景点的宾馆、酒店只注重眼前利益,服务低劣、借机宰客、乱收费等问题不时发生。尤其是以“零团费”为背景的引诱甚至胁迫消费者在旅游中购物而使消费者受骗上当的投诉更为集中。四是旅游产品缺乏特色。中国旅游资源丰富,但真正让游客留连忘返的少,以拥有举世闻名的秦皇兵马俑的西安来说,能留住外国旅游者的时间平均只有三天;如果能够多留几天到一周时间,每年就能增加收入几十亿元。现在许多景点都只是领着游客看了这山看那山,看完这庙看那庙,解说词也几乎到处一样,枯燥乏味;旅游产品也是天下一副模样,到处都是文房四宝,景泰蓝成了“景太滥”,满处的“宝器”,遍地的“名画”,毫无地方特色可言。

    消费者消费不成熟。

    一是消费意识不成熟,存在盲从心理。表现在出外旅游对景点盲目选择,喜欢跟风,人家去什么地方游玩、观赏,自己也跟着去,只看热闹不看门道;购物时见商场打折让利就有购买冲动,只顾价格便宜,不管是否需要;休闲娱乐哪里人多往哪里扎,而不懂得如何在人多的时候另辟新径,寻找新的消费途径。二是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不成熟,对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缺乏正确认识。一方面不太了解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主要是当自己消费利益将遭受损失时,不懂得及时采取措施把未产生的损失降到最低。根据《民法通则》第114条,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 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三是消费观念有待提高。据有关部门统计,人们在假日期间贷款消费、使用信用卡消费的还不太多,说明“敢用明天的钱来享受生活”的消费观念还有待普及。







    相关部门对假日经济持续发展的助推作用不够。

    一是政府部门未能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假日经济暴露的一些问题,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力度不够,没有进行相关方面的配套变革,致使假日市场缺乏整体性和联动性引起的。如银行、公共交通等没有适应商场延长营业时间的调整而做出相应的改变,居民取钱、乘车受到限制。特别是在人满为患的旅游城市,由于政府部门没有及时做好节前调查和组织协调工作,涉及旅游的各行业主管部门缺乏联动协作,应变能力差,从而使城市整体功能缺乏张力,不仅现有的空间和功能得不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更无法挖掘和发挥城市各种功能的潜力。此外,政府部门没有充分预测和调查假日消费需求,没有组织研究开发新的消费市场,客观上制约了假日经济的发展。二是信息部门忽视了假日休闲市场。长假期突出暴露了供需双方信息不畅的问题,以致不少消费者在节假日盲目碰壁,甚至无所适从。旅游者需要的旅游路线、交通状况、景区接待、订票订房等,都欠缺准确、及时、实用的信息渠道;购物、休闲消费者期盼指导节日购物、休闲的信息。有关部门应尽早建立健全假日休闲信息网络,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消费信息。三是金融机构消费信贷不能满足市场需要。目前商业银行开办的消费专项贷款在贷款金额和贷款笔数上都还较小,市民反映,银行在办理消费贷款时,特别是金额不是特别大、期限不是特别长的贷款,贷款所必需的手续(如资信调查、担保或质押、公证等)还有些繁琐;现有的消费贷款产品还较少,不能满足假日市场的消费需要。

    假日市场相关产业未启动。假日经济是一种综合性强、牵涉面广、可持续发展的系统经济形式,它涉及的远不止旅游、购物等产业。而且目前假日商场适销对路的货品不是很多,消费者在节假日热购,多是冲着商家的打折让利销售。旅游产品品种单调,层次较低,缺乏休闲内涵。发展假日经济,拉动有效需求就必须及时开发假日市场新品种,在文化、娱乐、体育、科技等消费方面挖掘市场潜力,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来源:商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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