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校园爱情故事日志
校园的爱情大概是最单纯的了吧,以下是为您精心整理的90后校园爱情故事日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90后校园爱情故事日志篇一:
一转眼,高中毕业已经十年有余。每次同学聚会的保留节目就是盘点高中时期的情侣,现如今还剩了几对。
上大学时,大家都很年轻,有大把的闲暇时间和无法安放的青春,对于高中同学聚会这种事很热衷,基本能保证一年一次,而且人数比较齐全。大家聚在一起,就像久别重逢的老友,互相寒暄,一起狂欢,甚是热闹。
慢慢的,同学聚会的次数越来越少。毕业工作后,大家都在为生计奔波忙碌着,聚在一起越来越难。
最近的一次聚会中,仅有几个女同学带着孩子参加,看上去更像闺蜜的家庭聚会。看着那些曾经的青葱少女如今已为人母,大家感慨万千。酒足饭饱后,大家依然乐此不疲的八卦着那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当年那些小情侣们,如今还有谁,经过异地恋的考验,排除万难,修成正果。
我们悲伤的发现,当年十几对小情侣,如今有情人终成眷属,步入婚姻殿堂的只有两对。
一对是,专业尖子的学霸组合。另一对是,男才女貌的金童玉女组合。
接下来,我要讲的是,金童玉女大俊和明熙长达十几年的异地恋故事。
大俊和明熙其实早在初中时就已经认识,俩人同为音乐特长生,经常一起去琴房拉二胡。
对!去琴房,不是弹钢琴,而是拉二胡。那时候实验中学的音乐特长生主攻的乐器基本都是二胡。
对此,我们都非常不解,为啥你们个顶个都那么喜欢拉二胡呢?一提到二胡,大家总是会脑补瞎子阿炳凄凉的拉着《二泉映月》。
每每此时,大俊和明熙都会非常无奈的说,没办法,我们专业老师就二胡拉得最好。
初三时,大家都拼命学习,恨不得头悬梁,锥刺骨,秉烛夜读,为的就是削尖脑袋考进全市最好的重点高中。自然是没有闲情逸致谈恋爱的。
中考时,大俊和明熙都没能如愿以偿进入全市最好的高中。俩人双双到了最不被众人看好的音体美特长高中。
一进入高中,走过初三备战中考的紧张阶段,大家都放松了下来。很多同学纷纷谈起了恋爱。
早在初中时,大俊对明熙就颇有好感,只是当时备战中考,学习太紧张,没有顾上谈恋爱。
军训开始,大俊就对明熙展开了轮番轰炸式的疯狂追求。
2002年正是《我的野蛮女友》在中国红得发紫的时候。
那时的明熙可真漂亮,明眸皓齿,螓首蛾眉,肤如凝脂,比全智贤清纯美丽多了,虽然性格直率,有点小个性,但也不失温柔可爱。大俊对明熙的宠爱比起电影中的车太贤,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最重要的是他比车太贤要大威猛帅气一百倍。
俩人每天就像连体婴儿一样,形影不离。当然更多的时候,大俊就像老佛爷身边的“小俊子”,对低头哈腰明熙百般讨好。
大多时候,男同学们看不惯,大俊天生“妻管严”的样子,强烈抗议,你堂堂一七尺男儿,还怕她一个小丫头片子不成?
每每此时,大俊都要抬头挺胸,用他那浑厚有力充满磁性的声音说道,谁说我怕她,我那是爱好不好?网上都说了,聪明的男人就会把自己的女人宠得无法无天,让别的男人都接受不了她的臭脾气。这是我的策略,你们懂个毛线?
就这样,大俊依然幸福的像花儿一样宠着自己的明女王。
当然有时候俩人也会吵架,明熙和大俊都是一擦就着,不点还自燃的急脾气。不过明熙性格执拗,始终不肯低下高傲的头颅。每次都是大俊妥协让步,他的杀手锏就是唱歌“你我约定,一争吵,马上要喊停……”他总是有办法哄的明熙多云转晴。
高三的时候,音乐班解散,大俊和明熙被分到两个美术班。
就这样俩人开始了最早且最短距离的异地恋。
那时候,大俊几乎每节课的课间休息都会来我们班陪明熙说话,逗她开心。
为了能和明熙考入同一所大学,音乐专业考试的时候,大俊选的学校几乎和明熙都是一样一样的,他简直就是明熙的陪考小书童。
面对大家的质疑声,大俊心满意足的搂着明熙说,我也没什么远大梦想,就想一直陪在我明女王身边。
然而天意弄人,明熙并没盼到心仪大学的专业录取通知书,陪考的大俊却拿到了录取通知书,而且还拔得头魁取得宁夏大学专业第一名的好成绩。
那一幕就好像是陪白云练跑的黑土竟然意外称为奥运会火炬手一样。
明熙的骄傲碎了一地,她哭的昏天暗地,边哭边念叨,我那么努力,平时成绩都是数一数二,考试的时候发挥的也不错,你咋就拿了第一名。这下好了,你风光了,尽情的得瑟吧!以后等你飞黄腾达了就会嫌弃我了……”
大俊看着明熙哭的一把鼻子一把泪,心都碎了,他使出浑身解数安慰明熙,女王大人,我的小心肝,求求你别哭了,不就是破宁夏大学的第一名么?我才不稀罕呢,我只稀罕你。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的。是不是这张破通知书碍你眼,我现在就把它撕了,省的你看到伤心……以后你去哪儿我就跟你去哪儿,大俊永远是女王大人的跟屁虫。
看到大俊真的手撕通知书,明熙吓得赶紧一把抢过来,边擦眼泪边说,你疯了,这通知书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你居然要撕了,我不许你撕!
其实我就是一想到即将要和你分开,心里很难过……那一刻,傲娇的明熙温顺的像个小花猫,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大俊一把搂过明熙,温柔的摸着她的头说,分开是暂时的,一毕业咱就结婚,一辈子都不分开。
从此他俩开始长达四年的异地恋。
和其他异地恋的情侣一样,俩人维持感情的方法就是煲电话粥,视频,聊QQ。
为了巩固感情,大俊和明熙每年五一和十一都约定去西安旅游。
穷学生没有太多钱,俩人就坐绿皮火车,明熙从青岛坐车,大俊从银川出发,那时俩人坐的两班车一前一后相差二十分钟。
每次大俊都怀揣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等明熙,这二十分钟对他来说简直太美好了,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心爱的姑娘,大俊兴奋的忍不住,引亢高歌那首明熙最爱听的《你是我心爱的姑娘》完全不在乎,周围人异样的眼光。
就这样一直单曲循环到明熙下车后飞奔向自己。那时候俩人就像《情深深雨濛濛》中的依萍和书桓,在离别的车站,飞奔向对方,拥吻在一起。那一刻,好希望时光停止,永远停留在幸福的瞬间。
2008年,明熙早大俊一年毕业,思索再三,她决定去银川找份工作,陪大俊一年。
那年,俩人就像久别重逢的小夫妻,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相聚时光。大俊惊喜的发现明熙温柔很多。
2008年底,我在老家商场偶遇大俊和明熙。说实话,如果不是看到大俊,我都没有认出明熙。她的变化着实把我惊艳到了!一头纯黑色的柔顺秀发垂至及腰,精致的粉色系妆容和修身的桃粉色大衣,让明熙粉面含春。她温柔的挽着大俊的胳膊,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俩人时而温柔对视,时而耳鬓斯磨,喁喁私语。
看着眼前的这一对壁人,我突然好想好想谈恋爱。
一直信奉单身主义的我,曾经有两次特别想谈恋爱的冲动。一次就是,高考前夕明熙因没有拿到心仪大学通知书而痛哭流涕,大俊在一旁百般安慰她,甚至要撕通知书的时候。
另一次,就是眼下俩人满眼爱意,你侬我侬,羡煞旁人。
2009年九月,明熙考取了去香港工作的机会,薪水不菲。大俊大学毕业后,被父母逼回了山东老家,父母希望他能在小县城当一名音乐老师。
彼时,明熙已经飞去香港工作,她想趁着年轻多赚钱,改善家里的经济条件。
大俊在父母的威逼利诱下,通过了教师资格考试,眼看就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这时,明熙提出了条件,要么去香港陪她,要么分手。
听到明熙提分手,大俊心都碎了,那一刻他才发现,明熙就是他的氧气,离开她,活不下去。
大俊非常坚定的和父母摊牌,我不能没有明熙,没有她,我活不下去,我必须得去香港找她。
为了能和明熙在一家公司工作,去香港前,大俊在小县城的火锅城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想积累点工作经验,好去了香港能和明熙比翼双飞。
就这样一个风流倜傥的名牌大学音乐系高材生当起了火锅城的跑堂,每天累的像狗一样,浑身的弥漫着久久无法散去的火锅味。
对此亲朋好友们都非常不解,放着轻松、舒适、体面稳定的老师不做,天天把自己累成这样,值得么?
每次大俊都微微一笑,只要能和明熙厮守一辈子,做什么都值得!
一晃大半年过去了,看大俊迟迟没有来想香港找自己,明熙再次提出分手。
大俊挂掉电话,收拾好行李,兜里揣着在火锅城打工赚来的三千块钱,马不停蹄飞向香港。
在香港,傲娇的大俊依然从最底层服务员开始做起,虽然每天工作很辛苦,但他却非常happy。
每次看他发朋友圈,各种花式秀恩爱,俩人的甜蜜的身影遍布全国各地,甚至秀到了美国。每张合影大俊都乐的大嘴巴子咧耳朵后面去了,依偎在他身边的明熙,依然幸福的就像掉进蜜罐一样,宛如十几年前那个被爱情宠上天的青葱少女。
是的!对女人来说,甜蜜的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效的保养品。
2013年,升职加薪,春风得意的大俊,在同事的见证下,给明熙准备了非常惊喜的求婚仪式。
就像偶像剧里的庸俗桥段一样,西装革履的大俊手捧一大束玫瑰花,单膝跪地,明熙喜极而泣,十四年了,俩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走到一起。
上周末在珠海,我有幸再次大俊和明熙小聚。几年没见,大俊瘦了一大圈,明熙胖了,不过依然美丽动人。
那种美丽,是任何昂贵化妆品的精心保养无法达到的,完全是爱情的伟大魔力。
大俊依然像中学时候一样,没心没肺的笑着问我,看我变了没?我瘦了足足二十多斤,肉全长我家明熙身上了。
明熙娇嗔道,去,你就是居心叵测,把我喂那么胖。
大俊笑了,小孩子胖点好看,你现在正在长身体,就应该多吃点。
看到俩人依然和十几年前一样,爱的浓情蜜意,我羡慕的口水都要喷出来了。
“好羡慕你俩,十几年了,还和刚谈恋爱的小情侣一样。快点给我传授点爱情保鲜的秘籍。”我一脸羡慕的说。
明熙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其实我俩也经常吵架的,我们解决矛盾的方法就是吵架。
两个人在一起吵架是在所难免的,吵不离、骂不散、打不走才是真爱!我说,还有没有其他秘诀?好多人都说异地恋特别煎熬,很难挺过去,成功率特别低。
大俊一脸认真说,异地恋真的特别考验两个人的感情,两个人天天腻在一起,根本无法体会到异地恋那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饱受相思的煎熬。其实我认为情侣之间都应该分开一段时间,去体会一下异地恋,因为如果没有分隔两地,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到底有爱对方。所以才会有“小别胜新婚”嘛!不要说什么异地恋很难成功,其实往往是爱得不够深罢了,因为不够爱,所有把异地当做分手的借口。
明熙羞涩的补充到,我觉得旅游是异地恋保鲜的秘诀。我俩从上大学到现在,已经把大半个中国游遍了,还去了美国。平时我俩只要一觉得生活平淡乏味,激情快到柴米油盐酱醋茶磨淡时,就背上行囊去旅行。
旅行真的非常神奇,看着两个人的足迹和身影,走过一座又一座城市,穿越一条又一条的陌生街道。那种感觉非常奇妙,就好像两个人一起经历了很多,俨然已经融为一体,再也无法分开。如果说平淡琐碎的生活就像白开水,那旅游就是最好的调剂品。
看着明熙侃侃而谈,大俊心满意足的说,我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我家明熙能给我生个女儿,这样我的人生就完美了,守着我的两个大宝贝过一辈子,我也别无所求了。
我笑了,你就没有什么音乐梦想么?你外形条件不错,唱功又非常了得,为啥不去参加中国好声音?
大俊笑呵呵的说,我没啥音乐梦想,我的最大梦想就是一直陪着明熙。我可不能参加中国好声音,万一红了,每天忙糟糟的,谁来照顾明女王?
明熙温柔的对我说,他唱歌真的蛮好听的,我最喜欢听他唱歌了,其实他在香港很多歌唱比赛中都拿过奖的。
我看到明熙的眼睛里有亮晶晶的东西不停的闪烁,我知道她眼睛里不经意流露出的明亮神采,是对大俊发自内心深处的爱。
只有真正的爱,才会让一个女人谈起他的男人时,如此神采飞扬。
看到大俊和明熙十几年如一日幸福的像花儿一样,我想这大概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异地恋了。
90后校园爱情故事日志篇二:
我一直坚持相信他是我们班上最聪明的男生。“那个XX,总是给我耍小聪明!”连我们班主任也这么说他,但是说的同时,一定带着笑意。我觉得班主任最喜欢的学生应该就是他了吧。
他常常在课堂上抢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其实明明知道答案,但他就是喜欢说出与众不同的东西。他的发言总是能弄得班上哄堂大笑,老师完全不知道如何收拾才好。有一次,老师分发了试卷作为家庭作业,结果一不小心把答案也印给我们了,第二天,所有同学的试卷上都写满了标准答案,连英语范文也原封不动地抄上去了,只有他,在试卷上大大方方地写上了三个字:见答案。
他的成绩实在是太好了,老师拿他没办法。
他曾经和我坐同桌,就在我低头做功课的时候,把手伸进我的抽屉里抽走我的作业本我竟然都不知道,见我很吃惊,他得意洋洋地跟我比画讲解:你看,你这样坐着的时候,有一个盲点,所以我的手从这个角度伸进抽屉的话,你就看不到……
他还会写诗。不仅抽象,还压韵。整个年级都流传着他的各种版本故事,有一点我们都清楚:他会出国。
每当我看着他埋头在作业本上飞速写着蹩脚的字迹,我就觉得伤心又羡慕,羡慕他那么聪明,可以轻松应付功课,又伤心我很快就会见不到他了。
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和他成为同桌之后,我变得很容易生病。夏天过去,天气开始转凉的时候,我仍然坚持穿薄薄的毛衣去教室,任妈妈怎么劝我我都不听,其实就是希望他能在晚自习的时候,问问我:冷吗?
有时候他会以嘲笑的口吻把我说得像个不知冷热的傻瓜,但还是会扭过头去大声命令坐在电扇旁边的同学把电扇关掉。
有一次,他假装不经意地脱下了外套放在桌上,晚自习都快结束了,才刚刚想起来似的问我:唉,你要不要再穿一件?我红着脸拒绝了,天知道我有多么想披上他的那件外套啊!我冻得牙齿直打架,他也是。
第二天,我真的感冒了。感冒了也好,我竟然想,又可以义正严辞地让他帮我干这干那了!终于有机会被他照顾了!
那时候排值日表都是按照座位来的,两人一组,打扫完整个教室便可以离开。轮到我们俩扫地的那一天,也忘记了为什么,扫着扫着就开始追着他一阵打闹,结果他手里拿着扫帚,一不小心就把我的书包拉链扯坏了。无奈中他决定用自行车后座帮我驮着书包,由我用手扶着一路回家去。走到半路,我拉扯着书包,突然发觉拉链已经被自己修好了,心中超级愤恨,想着怎么不该你变好的时候你偏偏变好了!怕他发觉我的书包好了,我便一路用手捏着那个地方……
那时候最怕的事情,就是班上的同学开玩笑说我与另一个男生相互喜欢。每次听了这样的起哄我就想冲上去缝住他们的嘴巴,生怕他真的误会我,却又忍不住暗中观察他的神色,看到他失落尴尬的表情,心里好开心。
快毕业的时候,他偷偷告诉我,自己有了一个喜欢的女生。我拼命让自己假装淡然,然后骗他说知道那个女生是谁。我问他:那个女生的名字是二十一画对不对?他愣了一下,开始在桌子上默默地划拉手指……我瞥见他的笔画,分明写下的就是我的名字。等到他得意地笑着说出“你错啦,她的名字是十七画!”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红了眼眶,偷偷把头扭到了一边……其实现在想来,聪明如他,怎么会不知道我的那一点小心思呢?他当着我的面在书桌上画下我的名字,分明是在鼓足勇气向我告白,只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
90后校园爱情故事日志篇三:
一
初见黄鹤是在我走进大学校门的第一天,他送我的上铺黄丽来寝室安居,当他们走进寝室的一刹那,立即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玲珑漂亮的黄丽进门就亮出清脆的嗓子:“我叫黄丽,请多关照!”高大帅气的他则不声不响地帮黄丽整理着床铺和杂物,那种周到和体贴真是无微不至。
之后,他隔三差五地来,有时给黄丽送食物,有时给黄丽洗衣服,有时带黄丽出去玩,黄丽的快乐和幸福是不用掩饰的。我问黄丽是不是本校的,她说:“是呀,大二,英语系,叫黄鹤。”过了一会儿,她突然望着我问:“白云,我介绍你们认识好不好?”
我说:“把这么好的男友介绍给别人,你舍得?”她看着我笑得直喷饭:“说什么哩,他可是我的亲哥哥!”当时,我窘得哑口无言。
一年后,黄鹤来寝室看我的目光变得火辣辣的,看得我的心咚咚地跳,我知道我已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终于有一天,他撇下黄丽,满面通红地拉起我的手,跑出了寝室……
后来,我问黄鹤为什么爱我,他竟一边打量我,一边摸着下巴,想了好半天才说:“要说漂亮嘛,有那么一点,应该算第二眼美女吧。不过你有一种气质,是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有无比的魅力,只有个别人才能体会出来,因为我的嗅觉特别灵敏,所以爱上你了。”
我笑着说:“只有狗的嗅觉最灵敏,难道你是狗?”他马上拉住我的双手做出一副很神秘的样子,对着我的耳朵小声说:“你猜对了,我是一只属狗的黄鹤,所以我对你的爱,对你的忠诚,你一辈子都不用怀疑。”
二
大四的上学期,我成了一家报社的实习生,已经毕业的黄鹤受聘到一家出版社当编译,他一边工作,一边按父母的意愿准备着出国考试。
这时,我对我们的未来感到茫然,我知道以黄鹤的英语水平无论考托福或雅思都不成问题,可以我的家境想自费出国留学那简直是做白日梦。
我问黄鹤,你出国走了,我怎么办?他说,如果你对我有信心,等着我,没信心的话,我就不出国。
我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但同时也知道他已经没有回头路,当他小心翼翼地征求我的意见时,我痛苦地写下: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他一看,十分紧张地说:“早知你这么担心,我就不考了。”
两天后,黄鹤的妈妈到报社找我,将我带到附近的咖啡屋。她非常客气地请我坐,又非常客气地问我喝什么,还非常客气地问我的咖啡要不要加糖,她越是这样,我越是拘谨。她看着我说:“你是一个好姑娘,难怪黄鹤这傻小子肯为你放弃出国。”
她停了一会儿,突然问:“你也这么爱他吗?”
我莫名其妙地慌张,低头回答:“是!”
“你也可以为他作出牺牲?”
我仍然低头回答:“是!”
“你也希望他将来有更好的发展、更好的前途,对不对?”
我说对的时候,已经有泪悄悄地掉在地上。她说她来找我没别的意思,是想请我劝黄鹤不要放弃出国考试。
我说:“阿姨,你放心吧,我会劝黄鹤的。”
12月底,黄鹤去加拿大温哥华的签证已经签下。当他兴奋地告诉我时,我正在报社忙碌着,听到这个消息,心里突然空洞洞地痛起来。尽管自此以后,黄鹤每天来报社陪我,像影子一样跟在我身边转,可我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休息时我问他:“你真的爱我吗?”他说:“你若再问这话,我就把签证撕了。”我不敢再问,只是拼命地将眼中打转的泪水一颗一颗地吞进肚里。
当启程的日子只剩下一周时,我请假了,整天在他家陪伴他。夜深时,他再送我搭上末班车回家,好几次,他泪流满面地问我能不能不走,我说,我的初吻已经给了你,最宝贵的东西我要留着与你重逢时献给你。
但黄鹤启程的头天晚上我没回家,我们躺在被子里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听着窗外的风挟着雪花抛向玻璃的敲击声。一整夜,我们就这样抱着,两颗心纯洁得像窗外的雪花,晶莹剔透。
天亮后,我随着黄鹤的亲人一同将黄鹤送到了天河机场,拥别时,他泣不成声地重复着三个字:“等着我!”
三
春节时,黄鹤说,温哥华的冬季很迷人,四周都是白皑皑的雪山,而市中心一点也不冷,什么时候,我能和你一道去滑雪?
武大的樱花繁花似锦时,黄鹤说,我一直以为只有母校的樱花最漂亮,没想到温哥华的樱花更多更妩媚,什么时候,我能再为你摘一朵戴上?
7月,武汉满城流火,黄鹤说,我正穿着短袖衫站在温哥华的市中心看山顶的积雪,一转身,还能看到蓝天下那片大海,什么时候,我能牵你的手一起去看海?
而此时的我,一边听着黄鹤的声音,一边在人才中心与招聘会上流浪,直到9月底一家知名杂志社向我发出邀请,我才结束了多日来漂泊的生活,也让我觉得通往大洋彼岸的梦想变得不再遥远。
但我没法马上将这个喜讯告诉黄鹤,因为在得到这个消息的路上,我的包被小偷光顾了,该死的小偷不仅偷走了我的钱夹和手机,而且连通讯录也没放过。惟一的办法只有赶往黄鹤家要联络方式,可我站在他家门外按了半天门铃也没人开门,使劲敲也没反应,直到对门的邻居打开门说:“别敲啦,他们家没人。他们全家移民去了加拿大了。”这时,我才终于明白身后那扇门再也不会为我而开了。
四
没想到上班的第一天,竟在杂志社的门口遇到蓝天,他乐呵呵地说:“白云,我都站在这里等你老半天啦!现在我们已经由同学变成同事了,吃惊吧?”
生活真有意思,想躲的躲不掉,想要的很遥远。蓝天从大一的下学期就开始向我递情书,如果没撕的话,码在一起,有好高一叠了。
在与黄鹤失去音信的日子里,我用一种玩命的工作方式提前结束了试用期,换取了一名正式工的身份。一天,我心血来潮地问蓝天有没有兴趣回武大看樱花,蓝天当然喜不自禁。当蓝天牵着我的手,站在樱花中兴奋不已时,我忽地听见身后一声惊呼,蓦然回首,竟然发现黄鹤的妈妈站在身后,顿时愣住了,回过神来惊喜地问:“阿姨,您好!黄鹤呢?”她不回答我,却瞄准蓝天:“这位是?”我急忙说:“这是我的同事,蓝天。”然后慌忙甩掉蓝天的手继续问:“阿姨,黄鹤呢?”
她却看着我吞吞吐吐地说:“蓝天?听黄丽说过的……是这样的,黄鹤让我回来找到你,想告诉你,他……他结婚了,正在法国度蜜月。可我找不到你的联络方式,所以来武大……”不等她说完,蓝天兀自接过话说:“阿姨,谢谢你们关心,我们也结婚了,正在中国度蜜月!”
在黄鹤妈妈惊讶的目光中,蓝天伸手揽住我的腰,挟持着我离开了武大。第二天,当蓝天向我求婚时,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半个月后,我和蓝天举行了婚礼,新婚的夜晚,我用婚床上一朵鲜红的玫瑰为我和黄鹤的初恋作了祭奠。
没想到,婚后的第三天,黄鹤就飞了回来。当他风尘仆仆地找到我的新房时,开门的一刹那,他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声嘶力竭地问:“为什么不等我?为什么?”我挣脱他的手,气呼呼地大声说:“你都结婚了,我等你干什么?”
他绝望地跌坐在沙发上,潸然泪下,他说,自从与我失去联系后他快急疯了,但那段时间他正在进行着博士结业考试脱不开身,只好请求他妈妈回国找我。等他妈妈安顿好家居回国后,辗转了好些地方都没找到我,便到武大查看我的档案,没想到竟然发现我和蓝天手牵手在樱花下漫步,自以为我变心了。他妈妈因为曾多次听黄丽说过蓝天一直在追求我,为了挽回面子,临时撒谎说黄鹤结婚了,但黄鹤并不相信我和蓝天已经结婚,才赶紧回国,这就是宿命!如果黄鹤早几天回来,也许我们的恋情不会随着樱花一同凋谢。尽管黄鹤说他不信命,他回国就是要把我带走。但我知道我不是从前的白云了,他眼里那朵洁白的云在他回来的前三天已经化作了两行清泪。
如今五年过去了,我和蓝天过着平静而温馨的生活,那只从我生命中飞过的黄鹤,栖息在大洋彼岸那个枫叶飘红的乐园,再也没有回来。
90后校园爱情故事日志篇四:
像徘徊在楼梯口手持扫把假装打扫卫生,其实是想假装跟他偶遇这样的老戏码,我不知道上演过多少次了。因为喜欢上高年级的他,我突然变得异常活跃,以前连去趟厕所都宁愿憋到宿舍解决的我开始超级珍惜每一次外出的机会——体育课啦,实验课啦,校内大清扫时间啦,连课余十分钟,也一定要冲出教室,拖上闺蜜假装跟她打打闹闹,其实心思全部都在对面那一栋教学楼上,只是想搜寻到他的身影,如果他恰巧也往这里看了一眼,那我的心一定会突突突狂跳十分钟不止。
我是在校联谊会上见到他的——他抱着吉他深情唱白桦林的样子比朴树还要帅十倍,迷倒了包括我在内的一大批女生,只不过当她们冲着他尖叫挥手的时候,我保持静默,假装不在意。私底下,当她们兴高采烈地挥舞着手里的小纸条向我炫耀她们弄到了他的手机号和QQ号的时候,我都已经在网上和他聊得很热络,常常互发短信了。(好得意,哈哈)
因为每天都很关注他的缘故,明明和他没有什么交集,还是觉得他好像经常在自己的生活中出现,我怀疑我比他更了解他的行踪——他爱去的小食店,他每天什么时候会去打球,中午喜欢去一食堂而晚上一般去二食堂,甚至他爱吃的菜,他寝室的位置……尽管这么了解他的一切行踪,我还是会选择偷偷观望,尽量不让他发现。如果我恰好在他常常打球的时间不得不经过操场,那么我一定会分外小心,绝不乱瞟,抬头挺胸,姿态美好地从他眼前走过。要是他真的叫住了我,那也一定要装作特别意外:“唉呀,你怎么在这里!”然后慌慌张张地说一两句话,好像自己很忙很忙,就匆匆地走掉了,其实是怕自己局促得会发抖。
每一次和他的相遇,都足以让我回忆很久很久,很多次很多次。那几乎就是我活下去的养分——每天夜晚都要过滤一次他的信息,看一遍他一周来给我发过的短信,才能满意地睡着。
因为太关注他,我甚至比他都清楚,他一共有7件T恤,4件外套,3件羽绒服,6条牛仔裤……我知道他多久换一次衣服,甚至推算得出,他今天会穿什么?
如果他连续两周都没有换过牛仔裤……他一定不知道有一个这么无聊的女生,比他还清楚自己身上的那条牛仔裤穿了多久吧,如果知道的话,会不会觉得很囧呢……
因为全部的心思都倾注在他的身上了,就常常会出现许多巧合——比如,同一天去了同一家甜品店,同一天做了头发,或者得知,他喜欢着一个和我很像的明星……都会偷偷地想,他会不会……也喜欢着我呢?不需要去求证,其实这些甜丝丝的想法像糖豆子在味蕾上滚来滚去,都足够令人开心得不得了了,怎么舍得去捅破它啊!
因为太期待他的关注,无论取得了多么小小的成就,都希望他知道。努力地学习他们班主任的课,是为了让他的班主任能在他们班上提到我的名字表扬我;哪怕是新涂了一款漂亮的指甲油,都坚信他一定会看到——其实他怎么会有那么近距离看我的时候呢?
就算我知道,他是有女友的,就算我看到,他们穿着情侣装。可是我同样听说他们在寝室楼下吵架,同样听说他和朋友抱怨已经厌倦了她……
况且……她真的是不好看啊,化那么难看的妆,脸发黄,矮个子,粗脖子。
他一定是不喜欢她的,我相信,他离开她只是迟早的事情。
对了,我还买了很多他喜欢的火影忍者小挂饰——在杂志的广告页上看到,价格惊人,但一想到他喜欢,立即咬咬牙汇款过去买下,明知道没有机会送出去,还是保留着,幻想着有一天……
90后校园爱情故事日志篇五:
一对正在热恋的情侣,在海上划小木船度假时。发现一条鲨鱼正尾随他们的小木船,眼看就要冲上来了。
男孩却拿起刀子指着女孩让她跳下去并说“我们俩只能活一个。"
此时,女孩大脑一片空白。男孩昨天才说会保护、爱护、守护她一辈子的。
痛心欲绝的她闭上双眼跳下了船。她觉得活着没意思了,她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她诅咒这个男孩。
过了一会,女孩睁开眼发现自己并没有死。鲨鱼也未曾追过来,她惊慌着寻找鲨鱼的位置。在船尾女孩看到了鲨鱼和一片血泊,血泊中男孩正垂死挣扎着。
男孩并未注意到女孩,而女孩只是对男孩轻轻一笑就游向岸边。
上岸后,女孩看见岸边有个渔夫在哭,便走上前寻问。
女孩听完渔夫的讲述后,就哭着跳海不管岸上的人怎么叫都不上来。于是就死掉了。
原来,渔夫告诉她,女孩跳水后,那个男孩也随后转身跳了下去,并用刀子在手脉上割了一刀,血流了一大片。鲨鱼闻着血腥味才过去咬了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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