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日记作文锦集6篇
一天的时间眼看就要结束了,我们一定有不少所感触的事情吧,何不趁现在赶紧写一篇日记。在写之前,要先考虑好内容和结构喔!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日记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日记作文 篇1
翌日还是一路的高铁,不过两小时就从长沙到了武汉,为乘车方便,我就近住到了车站附近的一户家庭旅馆里。这是一个紧邻车站的高层住宅区,小区前一方刻有白马洲村的石坊告诉我,这是一处为失地农户所建的新村。客房整洁,有凉席空调还有能洗浴的独立卫生间。遗憾的是,公共电梯间里却稍嫌邋遢且满是涂鸦。武汉,既是崔颢让李白搁笔的所在又是辛亥革命的首义之区,我最该看的是什么?一番坐地铁倒公交,一路借问。我先谒首义地再游黄鹤楼,而后登临长江大桥。在首义公园里,数幢白墙灰瓦,几许古树掩映,想到打响埋葬帝制第一枪的仁人志士,想到共和制的第一缕曙光就在这里升起,抚今追昔,我不由心潮澎湃,零涕凭吊,恨未早生!过首义公园黄鹤楼已赫然于蛇山之上,飞檐斗拱,巍然耸立。鹅池,搁笔亭,涌月台,胜象宝塔等不一而足的胜迹环列拱卫,蔚为大观。拾阶登楼,放眼龟山,鸟瞰江城,晴川丽丽,芳草萋萋,一江碧水浩荡,满眼烟波迷离。难怪崔颢满怀乡愁的写下了吟咏黄鹤楼的千古名篇!也难怪李白搁笔曰;心中有诗写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下得楼来,意犹未尽的我,又登临了万里长江第一桥。此时回望蛇山,凝眸黄鹤,千古之楼尚在,而代代昔人皆去!叹大江东流不回,悲浪淘尽千古风流,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七月三日到郑州,眼见天气渐溽,遂未做停留,于下午三时许于站前广场拍照,后即登车赴京。此举当时我尚以为得计,可就近未游,何日能再?车过新乡,虽天色未晚,可窗外却满目迷离,且愈往前走愈发浓重,这就是气象学意义上的霾吗?晚七时高铁开进了北京西客站。在售票大厅,排开倒票黄牛们的滋扰,我买到了两天后开往沈阳的高铁票。随后入住报国寺附近的一家宾馆。次日晨乘地铁四号线去大兴看望一位在京打拼的朋友。整个上午,我们半绕念潭,信步黄村,推心叙谊,天涯比邻,何其悦乎!下午,已多次到过天安门广场的我欲再次前往,何以如此?在我看来,泱泱大国之气度,亿万国人之自信,皆源出于此。不是吗?踏上广场,那种站起来之感便会凛然于胸,所以,这种心灵的洗礼我愿再次领受。出过街通道,巍然矗立的天安门下,仪态万方的广场之上,一派天朝气象。两翼的人民大会堂历史博物馆,前方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毛主席纪念堂,在一派紫气中愈发壮丽堂皇。弄好我的三角架,架上我的单反照相机,我自拍照留念,且一一以风光片的形式拍下了这些建筑以及游人。七月五日晨,京城尚寐,我已登程赴沈。车过北戴河,从新乡到北京的雾霾总算散净。敢问燕赵大地之何日可再见晴空丽日?
一出沈阳站,朋友马力就把我接到了他家。此前的电话里,当其问我午饭最想吃什么时,我则答曰:“土豆烧茄子!”数十日来遍尝天南地北的殊异肴馔,可我最想吃的还是东北菜!果然,我如愿以偿。足足两碗土豆烧茄子被我不客气地一扫而光!朋友之谊,实在是金!谓之在德不在鼎,可乎?当晚,马力又邀来在沈的通河老乡一聚,席间,我等感慨斗转星移,岁月蹉跎,风流云散,好有四十年来宦海,八百里地山河一比!第二天上午,朋友陪我去曾经的帅府一游。在帅府广场张学良将军的塑像前,在父子两代枭雄办公兼居所的大青楼里,我拍下了那些曾经造就了历史的一个个房间。让我感慨的是,在那个权力高度集中的年代,张氏父子并没有把大青楼建得多么大,且也说不上什么豪华。我一知半解知道的却是,他们那些诸如办学兴教等不少的德政和善举。今之为官贪渎之辈何不一鉴!当日下午,我与马力夫妇又应通河老乡于景源夫妇之邀去其家造访。那是位于浑南的一大片高层住宅,小区内楼群错落,绿树环绕,间隔有致。室内也布置得格调清雅,颇具书香之气。晚宴就在其小区对面的一家饭店里举行,又是一番地觥筹交错,酒酣耳热,共话当年。翌日晨,朋友开着他的私家车把我送到了沈阳北站。当日于哈尔滨换乘大巴返回通河。
至此,我的南行结束。孤旅寂寞,行色匆匆,许多好看的地方未能一游,憾哉!
日记作文 篇2
大大的头,小小的身子,哦——哆啦a梦!我的哆啦a梦,是一个存钱罐是表姐从韩国给我带回来的,也是我心爱的物品。
在动画片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它的万能口袋,但在这个哆啦a梦身上,最可爱的是它大大的脑袋。它的头大概有两个身子那么大,像一个大大的皮球。它身高大约11厘米,宽7厘米,别看它身子小,能装下不少钱呢。
脑袋的后面有一个扁扁的,细细的小孔,刚好能够进去一枚一元硬币。如果要把钱取出来的话,它的底下有一个白色的塑料圈,把它拔出来,才能取出硬币。
它是用很坚固的塑料制成的,头上有一个长长的弹簧,大约十二厘米,是用不锈钢做成的。
它的眼睛很大,眼珠子却很小;左右各三根黑黑的,细细的胡须;大大的嘴巴,站了脸的三分之一;脖子上带了一个黄色的小铃铛,肚子上有一个小小的口袋,就是它大名鼎鼎的“万能口袋”了!
“叮叮当”,“哗啦啦”,“沙沙沙”,随着声音的变化,也代表着我攒的钱越来越多,到了一定的时间,我就可以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这要归功于我的存钱罐,我可要好好谢谢它啦!
日记作文 篇3
说家是避风的港湾,是最温暖的地方。我的家庭生活中,也处处充满了温馨与跟谐。
在我的印象中,爸爸妈妈从来没有吵过架,我跟哥哥向来也是跟睦相处。所以,我觉得我的家庭很幸福,也很跟谐。
我的爸爸在石家庄市工作,工作特别忙,所以不能经常回来,每当爸爸回来时,我跟妈妈会让他好好地享受家的温暖:妈妈总会做美味佳肴来为爸爸接风洗尘,我会放上一首萨克斯曲“回家”。
吃饭时,爸爸总会等着妈妈收拾完后一起吃,我们三个人互相说些美好的祝福,沉醉在美味佳肴跟温馨的萨克斯曲中。所以爸爸回去工作时,脑海中总会浮现出我们在一起时的幸福画面,他说他对我们的思念会陪伴着他度过一个又一个孤独的夜晚。
我最喜欢过年了,不仅是因为过年有好吃的、好玩的,而是因为过年时,我们一家人能团聚,远在华北电力大学上学的哥哥也会在寒假之际回来与我们一起过年。而且,哥哥回来时,总会把迟来的生日礼物带回来,虽然它可能是廉价物品,但它表达了哥哥对我的心意。
待哥哥回来后,我们四个人就一起回爷爷奶奶家过年,大年三十的晚上,我们一家人其乐融融地过一个团圆年!一起守岁,一起点灯、一起看春晚,等待新年的钟声敲响后,互相祝福对方在新的一年里事事如意。然后看着五颜六色的烟花飞上天,在爆竹声中,默默的许下愿望。
这就是我能为我遮风避雨,伴着我成长的家,我爱这个充满温馨幸福的家!
日记作文 篇4
读了《雷锋日记》后,我感到雷锋叔叔是非常自觉地去做好事,比如:部队安排大家看电影,其他同志都去了,而雷锋却在默默地掏粪池,并把这些粪便带到附近的社区给他们做肥料。
有句话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而我们同学却经常是老师催我们去做好事,我们才做好事,有时候老师叫我们写好人好事,我们都写不出来。我们有的同学做了一点点好事以后,就跑到老师那里说:“老师!老师!我刚才做了一件好事!”而雷锋叔叔却是做好事不留名,比如说:他趁同志们外出的.时间偷偷地把大家的被单、袜子、衣服全洗了。
在这些方面,我觉得我们都要向雷锋叔叔学习,争取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只要力所能及,我都要努力去帮助有需要帮助的人,从为人民服务中得到快乐和幸福。
日记作文 篇5
“我们一起哭过笑过闹过,或许喜悦,
或许惆怅……
虽然有时不大着调,
但正是这份不被外界渲染的真,
让它在岁月泯灭中,
显得格外可贵难求。
说句“好好学习吧”太俗,
只能感谢老天,
让我在这没心没肺的青春,
遇见你们。
”20xx。1。26
我今天——感觉放松的很。不知怎的,竟想起了我的“小公举”表妹。也许是听外婆说表妹十分想念我的缘故。
在我的记忆中,她的身子总是瘦弱的,个子比我矮些,不是什么“病态美”,而是带了一丝市里孩子的精致气儿。一双略粗的叶眉,眼睛虽算不上极大,可眉眼间总带了一股子灵气劲儿。鼻梁略挺,往那儿一站活脱脱像是个皮肤白皙的瓷娃娃。她对于打扮不算太上心,爱穿宽松、舒适的衣服,可穿出来总让人感觉是花了一番心思的。由于总顶着一个乌黑的学生头,相比同龄的我就略显得小了3、4岁。
这要说起心性来,便是从外貌都能看得出。喜好新奇的事物、爱玩,也是十分机灵。有时也会像我一样犯点小二,惹得家人捧腹大笑。
她没有娇滴滴的小姐气,这是我最欣赏的。和我掰得了腕子,开得了玩笑,耍得了嘴皮,斗得了小架,有男子汉的小霸气在。可回回这些生硬的玩意儿我总占了上风。倒是玩儿和运动我比不上她。什么游戏新她玩什么,就算在远离电子产品的外婆家,她也能用自创的游戏玩的有滋有味。单杠、双杠她也通得溜极了,像被我这个“运动白痴”雷哭的魔鬼项目——引体向上,对于她来说也是小菜一碟。喜好运动的人总是很坚强,在我的印象里她哭的次数很少。(当然,除了我俩小时候斗架闹矛盾,哈)
熟人一见面总是会评价她“没心没肺的爱玩”、“天真”、“孩子心性”,可我却总能从她灵动活泼的眼神中读出一份倔强,能够感觉到她也在成长,蜕变。或许她看起来“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可内心也有属于她柔软细腻的小角落,小天地,只是未曾被人了解。她什么都懂,却从未吐露心声,而是在内心默默地收好,保留,消化,然后又情不自禁地变回了“孩子”。倒也是单纯得很,伤心时也许你的一声问候,一张纸巾就能让她倾诉内心的秘密。她不会伪装自己的心情,全部写在脸上,让人觉的真实可交。
我们阻止不了岁月无情的脚步,可却能永远记得我们一起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青春,有你,还有你们,真好。
日记作文 篇6
青春难有不惑,誓言应会更改,只是不懂得什么才是青春的个性的我们真的活的很精彩吗?
“有时候我们蒙住眼睛,就可以欺骗自己,世界很黑,很安全。”这是郭敬明的话,在前几年青少年们特别喜欢他,这些一半明媚一般忧伤的语言让我们疯狂。
“也许颓废也是一种美。”这是现在最流行的非主流语言。
我们只是一个廉价的木偶,只会随着潮流走。嘴里喊着“活出个性”但是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才是个性,什么才是青春。我们这样做,只是想让同龄的人知道,我们没有落伍,我们是潮流的先行者。但实际上这样做是愚蠢的。
我是个15岁的女孩,我看过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看的时候我哭了,故事很感人。我还特地介绍给同学,他们和我开始喜欢郭敬明。用四十五度角去看天空,成了那是我们的习惯动作。每当有人问我们为什么那样看天空是,我们总会骄傲的说:“这就是个性,这就是青春,你懂吗?“
我们一直以为那就是深沉,那就是个性。“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我没哭,可是眼泪流下来了。”这是青春吗?80后的青春难道就是以忧伤为主题的吗?
上高中了,非主流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我的网名,空间,衣服等到处都是非主流。黑色成了我最喜欢的颜色。不再看天空,而是在深夜去看黑夜。看那沉睡的孩子。
有一天,我和妈妈去买衣服。我挑黑色的,妈妈拦下我手里的衣服说:“干嘛总是穿黑色的,你现在是青少年,应该穿的有活力一点。”虽然只是无心的一句话,却给我一个很深很深的道理。
我现在再看郭敬明和非主流。看见的却不一样了。郭敬明的青春里,也有希望。非主流的语言里也有活力。青春,张扬个性的代名词。青春,我们应该活的更精彩。不做时尚廉价的木偶,要做拥有独特个性的我。
我的世界,我做主。我的世界,我说的就是真理。这就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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