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条件如下:
1、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偿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一年一次)提取:
(1)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的缴存职工。
2、终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变更还贷委托提取顺序业务:
(1)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
(2)在执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变更还贷委托提取顺序”/“终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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