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省直公积金缴存办理费用
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宝鸡省直公积金缴存办理费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宝鸡省直公积金缴存办理费用
不收费,免费办理。
扩展材料:单位开户登记注意事项
1、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所填内容原则上应与单位证照记载的内容保持一致。
2、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行业类别、经济类型等,所填内容应与填表说明中的类别相符。
3、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应提供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付款银行和账号。
4、单位首次汇缴年月不能低于申请开户年月。
职工开户登记注意事项
1、每位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在省中心开户的职工,现单位不能再次办理新增开户手续,应把职工账户由原单位转移至现单位,并重新确定缴存基数、启封职工账户后才能继续缴存。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规定,职工工资总额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单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基数应为规定中的工资总额。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当月工资总额计算缴存基数;单位新聘用、调入的`职工,以首次发放工资之月的工资总额计算缴存基数。
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能超过西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最低工资标准做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的上下限省中心每年6月底7月初在中心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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