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现了互助性和保障性的作用,通过住房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提高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增强了职工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能力,也体现了互助互济精神。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芜湖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提取条件
提取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未在我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
(二)提取对象:
本人。
(三)所需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离职证明原件
3、提取人个人存折(或银行卡)原件
(四)提取金额
1、提取人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账户余额先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不足于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个人申请开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直至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
2、提取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账户仍有余额的,办理销户并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
3、提取人家庭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销户并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
(五)公积金中心地点
芜湖市区:
芜湖市民服务中心4层(市政务中心E区对面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
三山区: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山办事处:峨桥路三华新城,三山区建投公司隔壁(工商银行三山支行二楼)
鸠江区: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管理处:江北政务服务分中心一楼
芜湖县:
芜湖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芜湖县延安东路锦绣天城商业街S—9号
繁昌县:
繁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繁昌县繁阳镇春谷路7—1号
南陵县:
南陵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南陵县籍山镇时代广场2栋3楼
无为县:
无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无为县新房产大厦三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县质量监督局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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