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哪些银行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时间:2021-03-18 18:10:05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深圳市哪些银行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市哪些银行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市哪些银行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深圳市哪些银行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深圳市支持贷款的银行有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农行深圳分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建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分行。

  拓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二、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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