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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新政实施情况
济南公积金新政第一天 市民提取不需再排长龙
4月1日是济南公积金中心不再受理新政后延长办理时限的提取业务的第一天,记者上午和下午分别两次前往公积金中心,发现大厅内办理公积金业务已无需再排长龙。
1日上午11时,大众网记者首次来到济南公积金中心看到,公积金大厅内数十位市民正在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大厅内公开设了8个业务窗口方便市民办理业务。记者随后取号显示,有30位市民正在排队等候。
“今天人少多了,30个人排队的话,大概十几分钟就能排到。前一段时间人很多,排个300多人很正常,有时候上千人排队等候呢。”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说,今天是不再受理延期提取业务的第一天,大厅内人数明显减少许多。
下午4时左右,记者再次来到公积金大厅,仍有20余位市民正在等候办理业务,整体来看人数比较平稳,不再出现“排长龙”等待现象。
记者在公积金大厅公告栏看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月31日发布通告:一是凡购买自有自住住房而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购房凭证满三年的,可延长至2014年3月31日凭有效凭证办理提取手续;二是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贷款所购房屋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购房全额发票或房产证的,可延长至2014年3月31日提取。自2014年4月1日起,公积金中心不再受理以上两类延长办理时限的提取业务。
据悉,公积金新政后,济南公积金大厅曾一度出现“爆棚”场面,为了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避免造成职工集中提取,等待过长的问题,济南公积金中心适当延长了“两类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时限。4月1日是新政策的第一天,公积金大厅虽仍有不断前来咨询的市民,但相比之前的爆棚,人流量已明显减少许多。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两类原因”业务不再受理,其他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正常办理。
此外,自4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在工作日的午休期间(12:00-13:00)开设审批窗口,方便职工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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