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策全面解读

时间:2022-12-04 18:35:02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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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策全面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服务及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为让广大市民准确全面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刘亦平就革新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策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2015年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策全面解读

  公积金缴存

  必须实行应缴尽缴

  记者:我市哪些单位和职工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和以往相比有哪些变化?

  刘亦平:凡在我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缴存住房公积金。为贯彻落实《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加强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扩面,劳务派遣人员、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也必须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这个范围比以往更宽了,今后会有更多的人从这个新政策中受益。

  记者: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刘亦平: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总收入的月平均数计算,不得高于上年度职工全额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月缴存额不得低于240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各单位不得超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记者:由于受我国长期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农民工在福利上一直无法获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那么新出台的公积金新政策能否让广大农民工也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利惠政策呢?

  刘亦平:为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去年2月1日生效的《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把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纳入了合同范围,这在全国地方立法中属首创。所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都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针对非公私营企业确有困难的,也要先行建立起公积金账户,并暂按5%进入,且最低月缴存额不得低于240元,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内按全市统一比例缴存。

  我市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就是要贯彻落实好《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加强非公企业的缴存扩面。更重大的变化是,将劳务派遣人员、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及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这一变化将打破户籍藩篱惠及农民工,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安家,必须解决住房问题,公积金制度为农民工买房提供了资金保障渠道。

  记者:单位没有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怎么办?

  刘亦平:对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手续、少缴或欠缴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拖欠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纳入国家统一征信系统并予以曝光。

  公积金提取

  方式更加灵活方便

  记者:在省内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能否使用家庭成员公积金?如果能提取,提取比例是多少?

  刘亦平:职工在本省范围内购买、建造住房,且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可凭一年内的已备案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房产证、契税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取本人、配偶及子女账户上的公积金,提取比例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且不超过所购买、建造住房价值总额。

  职工在本省范围内购买住房,且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的,1年后可提取本人、配偶及子女账户上的公积金抵减贷款,提取比例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记者: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老百姓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目前只有买房才能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的受惠面较窄,对于买不起房的低收入者,基本享受不到公积金的实惠。因此有观点甚至认为,公积金是“劫贫济富”,这点您怎么看?

  刘亦平:此次新政策放宽了很多提取条件,比如,无自有住房职工租住房的可凭租房合同及租房发票、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比例为个人账户余额的90%,且不超过一年内所支付房租;对于低收入困难职工,则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上的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提取比例为年物业管理费的90%。这些措施属我市首创,并将有效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受惠面。

  记者:装修房屋能不能提取公积金,如果能提取,需要哪些手续?有没有额度限制?

  刘亦平:职工装修装饰住房凭与正规装饰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发票,并现场勘查确认真实的前提下,可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公积金缴纳装修费用,提取比例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提取额度按房屋产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上标注的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1000元核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记者:职工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能不能提取公积金?

  刘亦平: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6个月后未重新就业的,可凭与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全额提取本人账户上的公积金。

  记者:职工患重大疾病可以使用公积金吗?

  刘亦平: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可凭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保报销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取家庭代际间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比例为90%,最高不超过医疗费自费总额。

  公积金贷款

  实现应贷尽贷

  记者:职工缴存公积金多长时间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额度是多少?

  刘亦平: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记者:鄂州市民在武汉买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刘亦平:鄂州市民在武汉买房可使用武汉所购房屋或鄂州现有住房作抵押,在鄂州办理公积金贷款,将来也可在武汉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记者:武汉与鄂州可以实行互认互贷吗?

  刘亦平:鄂州与武汉两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就有关协议和操作规程进行协商,不久,武汉与鄂州有望实现互认互贷。

  资金监管

  更加规范严格

  记者:职工住房公积金由谁来管理?按什么原则来管理?

  刘亦平: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最高决策机构,依法决策,重大事项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决定。

  大额资金的调度和使用、重大业务活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健全内部审计与稽核制度,并坚决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

  加强贷款风险控制,严格贷前审批和贷后管理,严格控制贷款逾期率,切实做到让职工交得放心、用得称心。

  记者:公积金存款有没有利息?如果有,是如何计算的呢?

  刘亦平: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我们每年都为职工结算公积金存款利息,并转入职工公积金账户。

  服务职工

  更加优质高效全面

  记者: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让职工方便快捷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刘亦平:我们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的要求,建立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服务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简化业务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记者:市民公积金相关政策咨询、公积金缴存账户查询、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查询有哪些途径?

  刘亦平:市民可登陆鄂州住房公积金网站www。ezgjj。cn,浏览政策法规、业务指南,适时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还可通过公积金手机短信平台(移动用户10657319000701、电信和联通用户157271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电话12329,咨询公积金相关政策,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

  记者: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能否更快更优?

  刘亦平:在公积金贷款办理方面,按相关规定限时办结。实现流程再造,提高办事效率,尽一切可能缩短贷款办理期限,为贷款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记者:办理公积金业务需要交费吗?

  刘亦平:为减轻职工负担,我们已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项目,所有公积金业务在办理过程中实行零收费。

  记者:你们是如何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提高服务效率?

  刘亦平:我们将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开通网上服务大厅,启动银企互通、适时支付,逐步实行网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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