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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最新住房公积金调整政策
2017年起,福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福州最新住房公积金调整政策
三类单位可自行选择缴存比例
据了解,已缴存(包括在2017年1月1日之前已缴存以及2017年1月1日之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如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
缴存比例为不低于5%至不高于12%
据了解,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自行选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不低于5%至不高于12%,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记者了解到,已缴存(包括在2017年1月1日之前已缴存以及2017年1月1日之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可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需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此外,只能在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期间(即每年的`7月份)进行调整。
除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外的其他类型单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仍按单位和职工各12%的比例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已缴存的调整需要先申请
相关负责人表示,元旦起,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除了需提交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外,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还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而已缴存的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则需要先提出调整缴存比例的申请,由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审批。企业凭中心审批材料到公积金承办银行办理调整手续。需提交的材料则包括,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职工大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决议,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含内资、外资、中外合资。
延伸阅读:
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政策的解读
一、为何要规范福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缓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18条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规范和适当降低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闽建金〔2016〕3号)等有关规定,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等事项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6〕11号),就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及单位申请缓缴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二、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单位经营困难,上年已处于亏损状态的;
(二)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三、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二)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职工大会)同意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决议书;
(三)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单位审计报告。
四、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批程序:
(一)单位提出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二)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审核;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每月的最后1个工作日集中审批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的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五、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限是多少?
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缓缴期到期之前不再提交缓缴申请的,应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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